無論是在個人生活中還是在組織管理中,方案都是一種重要的工具和方法,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應對各種挑戰和問題,實現個人和組織的發展目標。方案的制定需要考慮各種因素,包括資源的利用、風險的評估以及市場的需求等,以確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實施。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劃范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房屋征收實施方案篇一
為全面完成我縣
2016
,
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穩步推進全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全面開展,通過政策宣傳,引導廣大城鄉居民積極主動參保繳費,加快實現城鄉居民社會保障全覆蓋,確保全縣城鄉居民老有所養。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征收工作已列為省對我縣考核目標之一,省考核指標要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做到擴面征繳,實現應保盡保。
年滿16
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需攜帶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重度殘疾人應同時提供由各級殘聯部門按審批權限評審認定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和復印件,其他特殊群體應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等所需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提出參保申請。
截止2015
年底,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且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鄉居民都應該到戶籍所在地村委會登記參保。已達到待遇領取年齡,但因欠費導致未領取待遇的參保人,應補繳所欠養老保險費。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應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
100
元、
200
元、
300
元、
400
元、
500
元、
600
元、
700
元、
800
元、
900
元、
1000
元、
1500
元、
2000
元、
3000
元
13
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按年度繳費,多繳多得。
1.
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按月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
2.
鼓勵中青年城鄉居民長期繳費。繳費超過
15
年且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每多繳費
1
年,其月基礎養老金增加
1
元。
3.
對選擇
100
—
400
元檔次標準繳費的人員,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
30
元,對選擇
500
元及以上檔次標準繳費的人員,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
60
元。
4.
政府為參保的重度殘疾人每人每年代繳
100
元養老保險費。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根據《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財政廳關于從
2016
年起提高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的通知》(冀人社發〔
2016
〕
2
號)文件精神,從
2016
年
1
月起,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每人每月
75
元提高到
80
元,其中省級財政負擔
10
元。
根據國家、省有關要求和經濟發展、物價變動等情況,逐步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目前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
(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
60
周歲、累計繳費滿
15
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社保機構從參保人員辦理待遇領取手續的次月起發放養老金。
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年齡不足
15
年的參保人員,應按規定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
15
年,補繳不享受政府補貼;對距領取年齡超過
15
年的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
15
年;對于沒有按規定逐年繳費的,可補繳中斷年度的繳費部分,但不享受相應的繳費補貼。
為了確保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費征繳工作順利實施,按期完成工作任務,
2016
年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費集中征繳工作分三個階段實施。
安排部署2016
2014
年開始,國家多次對參保繳費補貼和基礎養老金分別進行了調高,現在參保繳費意味著未來收益更大,誰繳費、誰享受政策,誰繳費、政府補貼誰;二是年輕人繳的費是為自己儲備的,給老人發的錢是國家財政出的;三是未參保繳費人員,到齡不能領取養老金待遇,需按規定補繳養老保險費,繳費的次月起領取養老金。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費的集中征收工作由各鄉鎮負責組織實施,縣人社局負責業務指導,具體步驟如下:1.
縣人社局通過省管理信息系統,以村為單位制作
2016
年度各鄉鎮養老保險繳費人員名單,交鄉鎮勞保所分發到村。
2.
各村根據參保繳費人員名單收取參保人的養老保險費,為繳費人開具財政統一印制的票據,并及時將收取的養老保險費存入縣基金賬戶。
3.
集中收費后,各村將
2016
年繳費明細表和銀行繳款單交鄉鎮勞保所進行核對。鄉鎮勞保所審核并填寫電子繳費信息,電子信息與繳費明細核對無誤加蓋公章后,交縣人社局存檔。
明確
2016
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集中征收時間為:
2016
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13
2016
年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財政補貼。
養老保險費集中征收結束后,各鄉鎮勞保所負責在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信息系統中,對繳費人員進行信息錄入,確保參保信息準確。縣人社局對錄入的個人信息和繳費進行審核對賬,確認無誤后,在規定時間內對個人賬戶繳費信息進行錄入。各鄉鎮黨委政府要加強對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征繳工作的領導,成立工作小組,納入績效管理,緊盯征收任務,目標到村,責任到人。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天下午5
點前匯總各鄉鎮參保繳費進度情況,并向縣委、政府有關領導報告。在集中征收期間,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跟蹤問效,督查情況隨時通報,適時召開調度會,查找解決存在的問題不足,對完成任務好的鄉鎮進行通報表彰,對進展差的鄉鎮給予通報批評。
今年征繳工作,統一票據是基礎、續保多繳是重點、擴面繳費是關鍵。各鄉鎮要高度重視、制定方案,集中人員、集中時間、集中精力,按照要求進組入戶落實好全民參保登記、政策宣傳、保費收繳和問題排處等各項工作,以優質的服務抓續保,以政策的宣傳促擴面,以扎實的工作保征繳,確保圓滿完成目標任務。各村級協辦員要做到賬目清楚,票款同步,建立繳費臺賬,并將養老保險費及時存入財政專戶。要加大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宣傳力度,通過解讀政策、印發宣傳資料、典型引導、幫助群眾算賬等多種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傳,確保政策深入人心,引導鼓勵廣大城鄉居民積極參保繳費。各級經辦人員要增強法律意識,嚴守工作紀律,將收繳的養老保險費當日下午5
點前足額上繳到縣信用聯社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收入戶中,對截留、挪用社保資金,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造成惡劣影響和重大損失的,將依紀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房屋征收實施方案篇二
根據《xxx土地管理法》、《xxx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征收土地公告辦法》和《上海市實施〈xxx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有關規定,依據上海市人民政府 滬府土[20xx]100號批文批準的征地方案,現將擬定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圍:
上海北楊實業有限公司、上海北楊實業有限公司、上海建華實業有限公司、上海建華實業有限公司(村隊組);征收農用地 0平方米、建設用地 平方米、未利用地 平方米,合計征地面積 平方米。
二、土地補償費補償標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補償費標準,按 《上海市征地土地補償費標準(20xx)》(滬府發[20xx]61號)執行,標準為 華涇鎮 農用地 元/平方米,非農用地 元/平方米 ,補償費支付給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支付方式為 轉賬。
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上海市征地財物補償標準(20xx)》(滬府發[20xx]61號)執行,補償費支付給所有者,支付方式為轉賬。
青苗補償費標準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補償標準(20xx)》(滬府發[20xx]61號)執行,標準為每平方米華涇鎮 鎮糧棉地 元/平方米,蔬菜地 元/平方米 元,補償費支付給所有者,支付方式為轉賬。
四、征地范圍內涉及房屋補償的,詳見《征地房屋補償方案公告》。
五、有關征地勞動力安置補償按市人民政府相關文件規定執行。具體安置方式另行公告,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實施。
六、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內容有不同意見的,請于公告之日起30日內,即 20xx年3月16日前提出書面意見,送達 華涇鎮土地所。逾期未提出的,視作無意見。
七、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內容要求舉行聽證的,請于 20xx年2月21日前按征地聽證有關規定提出書面申請,送達 華涇鎮土地所。逾期未提出的,視作放棄聽證。
八、《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見后,報 徐匯區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根據《xxx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規定,對批準后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爭議,不影響征地的實施。
特此公告。
聯系人: 喬文高 聯系地址: 龍吳路2443號
房屋征收實施方案篇三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知道,圍繞建設“紅色故都,七彩”的總體要求,樹立科學審計理念,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加強對重點項目的審計監督,揭露存在問題、提出合理建議,規范建設管理、促進政策落實,充分發揮國家審計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作用。
(二)工作目標:為了突出本次征遷資金審計工作重點,保證審計質量,確定以下具體工作目標。
一是摸清市重點建設項目征地拆遷資金管理制度建立和運行情況。
二是掌握各重點項目征遷資金收支情況,理清收支結構。
三是揭示征遷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四是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規范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建議,建立資金監管長效機制。
為實現上述目標,提出以下工作思路,以征遷資金管理使用的合規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為落腳點,以財務數據為基礎、以資金去向為主線。掌握征遷資金收支全貌,將相關數據取證后錄入調查表。深入實際走訪調查,有關單位及鄉(鎮)村(居)實行全覆蓋,把征遷戶中鄉(鎮)村干部及其親屬作為重點調查對象,特別關注補償資金額度大和集體土地建筑物補償及多次補償的真實性。每村(居)不得少于調查5戶征遷戶,對調查對象反映的問題要跟蹤落實,項目實施結束時要及時匯集有關數據和問題,建立臺帳,提出處理建議。
二、審計范圍
本次審計范圍是全市重點項目建設中工程類項目征地拆遷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時間范圍是2013年1月至2013年8月。
三、審計對象
征遷資金籌集、管理、使用單位和征遷戶。
四、審計內容及重點
(一)調查征遷資金的籌集是否合規
(二)調查征遷資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內控制度是否嚴密。
(三)調查征遷資金撥付程序是否合規,是否違反規定撥付征遷資金的情況。
(四)掌握各項目征遷資金收支情況,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資金的問題。
(五)掌握征地地類和面積,拆遷建筑物類別和面積,遷墳數量的真實性,有無更換類別、提高補償標準,是否存在虛增面積和數量、騙取征遷資金的問題。
(六)掌握征地資金的分配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存在侵占集體和征遷戶利益的問題。
(七)掌握村組集體土地和集體建筑物補償是否真實,有無虛征虛拆,將補償款集體私分甚至個人貪污的問題。
(八)掌握征遷工作經費開支是否符合規定,有無擴大開支范圍,亂發錢物,擠占挪用征遷補償資金的問題。
(九)掌握村集體土地補償費使用是否民主公開。資金收支是否公開公示,有無亂支濫用,村委招待費和其他辦公經費擠占挪用土地補償款,甚至以個人名義私分土地補償款的問題。
(十)其他需要查清的重要問題。
五、組織分工
本次審計調查由副局長負責組織項目實施工作,并負責巡回各組督促審計質量,綜合報告由謝黎明撰寫,具體分工如下:
第一組帶組領導:
第二組帶組領導:
第三組帶組領導: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重點項目建設征遷資金審計是市政府交辦的一項重要工作。這次審計調查,對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加強重點項目資金管理具有重大意義。各審計人員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性,要以高度負責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克服困難,保證工作時間,必要時放棄“雙休日”,保質保量在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工作任務。
(二)明確目標,突出重點。各審計組要根據本方案的要求,結合實際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審計內容和重點。加大審計力度,及時反映審計發現的重要問題。
(三)精心組織,統籌安排。重點項目征遷資金審計點多面廣,資金規模大,情況復雜,政策性強。各審計組要嚴格按照統一組織領導、統一審計工作方案、統一標準口徑的基本要求,認真地開展審計調查工作。
(四)控制質量,防范風險。各參加審計人員要嚴格執行《_國家審計準則》的規定,確保反映的問題清楚、定性準確、數據可靠。每一個問題及數據要有完整的取證記錄。
(五)加強廉政和保密工作。各審計人員要嚴格遵守審計紀律和有關廉政規定。自覺維護審計人員的良好形象,要嚴格遵守有關保密規定,不得擅自對外公布審計情況或審計信息,帶組領導是廉政和保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房屋征收實施方案篇四
為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解決一個問題或者一項工程,一個課題的詳細過程。那么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國營牧場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為加快推進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促進我縣經濟快速發展,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住建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征收范圍內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征收補償方案。
喬龍溝縣國營牧場、桃坡底縣國營牧場果樹場范圍內土地、房屋及其附屬物等。
(一)征遷補償費的分配使用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堅持政府指導、安置優先、服從大局的原則。
(三)堅持以合法有效權屬證書或有效手續為補償依據的原則。
(四)堅持尊重歷史、明辨事實的原則。
縣國營牧場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等。
(一)房屋征收實施部門應當對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進行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被征收房屋的建筑屬性以合法或有效手續結合實際情況確定,土地使用面積以證載面積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房屋建筑面積以證載面積或者主管部門認可的交易協議記載的面積結合選定的專業評估測繪公司實測面積認定,二層高于2。2米的按測繪面積的80%折合計算。
(二)在房屋征收范圍內,違反《縣人民政府關于對開發區范圍內相關土地、房屋及其他附屬設施依法征收通告》(沁政通字〔20xx〕3號)規定,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不予補償。
(三)權屬認定
1、有權屬認定的建筑是指:被征收房屋、土地完成法定登記,登記明確為被征收人所有的。如自行對主體翻建、改建、擴建的,以證載面積結合評估公司實測面積認定。
2、無權屬認定但有完備交易手續的建筑是指:經過主管部門認可的交易協議,未辦理房屋、土地法定登記的。如自行對主體、翻建、改建、擴建的,按主管部門認可的原始交易協議約定的房屋面積結合評估公司實測面積認定。無法提供主管部門認可的原始交易協議的,提交征收實施部門認定。
3、沒有權屬認定的建筑是指:未辦理法定登記,相關交易協議未經主管部門認可的;未經相關部門批準自行改建、擴建或者另行修建的建筑。
本次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以房屋產權調換為主,貨幣補償為輔的方式實施。
(一)土地的補償
1、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證且明確為被征收人的,認定的房屋建筑占地面積以外土地按照1:0.5調換安置房補償。
2、未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證的被征收人,宗地范圍內認定的房屋建筑占地面積以外土地按照1:0.3調換安置房補償。
(二)房屋的補償與置換
根據房屋建筑結構按以下比例調換單元樓安置房。
1、有權屬認定的房屋補償標準為,磚木結構補償按建筑面積1:1.1調換安置房;磚混結構及混凝土框架結構補償按建筑面積1:1.2調換安置房。
無權屬認定但有完備交易手續的建筑補償標準為:磚木結構補償按建筑面積1:0.9調換安置房;磚混結構及混凝土框架結構補償按建筑面積1:1調換安置房。
沒有權屬認定的建筑不予房屋產權調換補償。
原設計為廠房、禮堂等非生活用房,未改變為生活、居住用房的房屋按實際評估價值補償。
2、置換房屋為郭道鎮鎮區新建單元樓。
房屋產權調換原則上按照簽訂征收補償協議的先后順序依次應選盡選。
被征收人可調換的總面積大于調換房總面積的,超出部分按調換房成本價3541元/平方米補齊差價。
被征收人可調換的總面積不達所選調換房總面積,不足部分面積在10平方米(包括10平方米)以內按調換房成本價3541元/平方米由被征收人補繳,超出10平方米部分,按協議簽訂時的市場價由被征收人補繳。
3、住改營用房的認定與補償
住宅自行改變用途用于經營,且實際有一年及以上(自《方案》發布之日倒推計算)經營行為,且能提供依法取得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納稅證明以及相關證據可證明其從事經營行為的,認定為經營性用房,一次性給予認定經營面積500元/平方米的經營性補償,并另行給予50元/平方米的搬遷補償。
4、過渡期限及安置補助費
安置房調換過渡期限為三年。自被征收人簽訂征收補償合同并房屋騰退驗收之日起計算,超過約定過渡期限后,安置補助費按原標準的三倍予以發放,過渡期內的安置補助費仍按照原標準發放。
安置補助費按房屋建筑面積8元/平方米/每月計算,首次支付十二個月,以后每六個月發放一次,至安置房交房后順延六個月終止。
5、原則上每戶認定的總置換面積中,不少于70%用于房屋置換,剩余部分可以選擇貨幣補償。
6、所選安置房面積超出總置換面積70%的(不包括70%,上限為100%),超出的面積按400元/平方米予以獎勵。
7、選擇安置房戶型面積原則上以最接近總置換面積的70%為準。受安置房戶型限制等客觀原因,導致所選安置房面積不達總置換面積70%的,按安置房成本價3541元/平方米結算差價。
裝修補償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自《房屋征收決定公告》發布之日起至征收結束時。
每戶補助遷出和遷入費用共計20xx元。
(一)宗地范圍內高于2.2米封閉性完整的其他建筑物,按照選定的評估機構評估價格予以補償,其他附屬物、構筑物不再予以補償。
(二)租賃合同期內修建的房屋、構筑物及附屬設施補償。與縣國營牧場、縣國營牧場果樹場簽訂承包合同的承租方在有效租賃期間修建的房屋、構筑物及附屬設施,修建審批手續完善的,經征收實施部門依法認定后,依據評估價,予以一次性補償。
有權屬認定以及無權屬認定但有完備交易手續的搬遷戶,凡在正式簽約啟動后的10日內,簽訂協議并按規定時間騰退交房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10—20日內的'簽訂協議并按規定時間騰退交房的,一次性獎勵3萬元,過期簽約、搬遷的不予獎勵。
(一)搬遷補助費、首期安置補助費在搬遷戶簽訂搬遷補償協議后十個工作日內發放。
(二)其它剩余款項在搬遷騰退交房后十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發放。
房屋征收實施部門與被征收人應就補償金額、安置補助、搬遷補償、支付期限、搬遷期限、違約責任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依法收回被征收人的房屋、土地權利憑證,并按協議約定發放上述款項。
如房屋征收實施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公告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主體作出《征收補償決定》。被征收人對《征收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在《征收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仍不搬遷,又不在法定的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由做出《征收補償決定》的征收主體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一)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由征收主體收回。
(二)被征收人騰空房屋后,須保持房屋結構完整,涉及專業部門拆除的水、電、燃氣等在被征收人結清水費、電費等費用后,由專業部門負責拆除。自行拆除的,安全責任自負。
(三)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被征收房屋存在租賃關系的,由租賃雙方自行解除租賃關系;設有抵押權的,由產權人自行解除抵押;存在產權糾紛的,由當事人雙方自行解決。征收實施部門不承擔房屋租賃、抵押及產權糾紛所產生的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為保證征收工作如期完成,被征收人應積極配合按期搬遷。被征收人采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構成違法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征收拆遷期間任何單位出具的證明、情況說明未經征收實施部門認可,不得作為本拆遷方案的依據使用。
(六)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七)本方案解釋權歸房屋征收實施部門。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項工作要科學安排、倒排進度、狠抓落實,確保工作目標如期完成。
(二)工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篡改資料數據、或優親厚友,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的,要依法追究相應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特殊情況,由征收實施單位研究決定。
房屋征收實施方案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據根據《xxx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以乙方名義共同購房達成如下協議,并作出公證:
一、甲乙雙方基于客觀真實的情況共同作出以下約定:
1、 年 月 日,甲方以乙方名義購買__市__區__街_號 ___室 面積___平的商品房(以下簡稱“所購房屋”)一套,乙方同意甲方以乙方的名義購買以上房屋。購房合同由甲方持有和保管。
二、關于所購房屋權屬約定如下:
1、甲方以乙方名義共同所購房屋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及其配偶、子女對該所購房屋無任何權益。
三、關于所購房屋所有付款的約定如下:
1、購房首付款、按揭房款等所有因所購房屋所產生的款項均由甲方單獨承擔處理;以上所有交款憑據均由甲方保管。
四、關于所購房屋的使用及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
1、甲方享有對所購房屋全權占有、永久使用、收益及處分的權利;
等事項;
3、乙方負責將本協議購房事宜告知乙
4、乙方及其親屬不得對該房屋主張任何權益,更不得作為遺產發生繼承關系;
5、因甲方為該房屋的所有人及使用人,作為代理人的乙方和名義上的產權人,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對該所購房屋進行侵占、破壞、轉賣、出租、抵押及贈與等行為,乙方以上行為均無效。
五、關于違約責任的約定:
1、因所購房屋產生的其它任何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甲方全額賠償。
2、乙方若就所購房屋進行轉賣、出租、侵占、破壞、抵押及贈與,視乙方違約;
3、對于乙方造成的違約行為,直接或間接的對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將由乙方負責,甲方可對乙方保留繼續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六、其他約定:
1、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和按印后生效,房屋變更登記后失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