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種類篇一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條款進行交易:
(1)品名及規格____
(2)數量____
(3)單價____
(4)金額____
合計____
允許溢短裝__%
(5)包裝: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裝船標記:
(9)裝運期限: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天內裝出。
(10)付款條件:開給我方100%保兌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證,并須注明可在裝運日期后15天內議付有效。
(11)保險:按發票110%保全險及戰爭險。
____由客戶自理。
(12)買方須于__年__月__日前開出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售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約未執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4)凡以cif條件成交的業務,保額為發票價值的110%,投保險別以本售貨合同中所開列的為限,買方如要求增加保額或保險范圍,應于裝船前經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險費由買方負責。
(15)質量、數量索賠:如交貨質量不符,買方須于貨物到達目的港30日內提出索賠;
數量索賠須于貨物到達目的港15日內提出。
對由于保險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轉運單位或郵政部門造成的損失賣方不承擔責任。
(16)本合同內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約或延遲交貨,售方概不負責。
(17)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
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
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仲裁也可在雙方同意的第三國進行。
(18)買方在開給售方的信用證上請填注本確認書號碼。
(19)其它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種類篇二
發票號碼保險單號次
××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根據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被保險人)的要求由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本保險單承保險別和背后所載條款與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貨物運輸保險,特立本保險單。
標記包裝及量保險貨物項目保險金額
總保險金額:
承保險別:
所保貨物,如發生保險單項下可能引起索賠的損失或損壞,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賠,應向本公司提交保險單正本(本保險單共有一份正本)及有關文件。
____________保險有限公司
賠款償付地點
出單公司地址
2.××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水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
保險標的范圍
第一條凡在國內江、河、湖泊和沿海經水路運輸的貨物均可為本保險之標的。
第二條下列貨物非經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特別約定,并在保險單(憑證)上載明,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金銀、珠寶、鉆石、玉器、首飾、古幣、古玩、古書、古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等珍貴財物。
第三條下列貨物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蔬菜、水果、活性畜、禽魚類和其他動物。
第四條本保險分為基本險和綜合險,保險人按保險單注明的承保險別分別承擔保險責任。
保險責任
第五條基本險
由于下列保險事故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二)船舶發生碰撞、擱淺、觸礁,橋梁碼頭坍塌;
(三)因以上兩款所致船舶沉沒失蹤;
(四)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
(五)按國家規定或一般慣例應承擔的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
(六)在發生上述災害事故時,因紛亂造成貨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
第六條綜合險
本保險除包括基本險責任外,保險人還負責賠償:
(一)因受碰撞、擠壓而造成貨物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的損失;
(二)因包裝破裂致使貨物散失的損失;
(四)遭受盜竊的損失;
(五)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
責任免除
第七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爭、軍事行動、扣押、罷工、哄搶和躁動;
(二)船舶本身的損失;
(三)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污染、變質、損壞;
(五)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
(六)屬于發貨人責任引起的損失;
(七)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違法犯罪行為。
第八條由于行政行為或執法行為所致的損失。
第九條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責任起訖
第十條保險責任的起訖期,是自簽發保險單(憑證)后,保險貨物運離起運地發貨人的最后一個倉庫或儲運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延長至保險貨物卸離運輸工具后的15天為限。
保險價值和保險金額
第十一條保險價值按貨價或貨價加運雜費確定。
保險金額按保險價值確定,也可以由保險雙方協商確定。
投保人、被保險人的義務
第十二條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保險責任或拒絕賠償部分或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
第十四條投保人在保險人或其代理人簽發保險單(憑證)的同時,應一次繳清應付的保險費。
第十五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謹慎選擇承運人,并督促其嚴格遵守國家及交通運輸部門關于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還應當接受并協助保險人對保險貨物進行的查驗防損工作,貨物運輸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和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第十六條保險貨物運抵保險憑證所載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被保險人應在10天內向當地保險機構申請并會同檢驗受損的貨物。
第十七條被保險人獲悉或應當獲悉保險貨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應立即通知保險人或保險人在當地保險機構,并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護措施,減少貨物損失。
運輸合同海洋
海洋運輸貨物保險合同
運輸安全合同
個人運輸合同
標準運輸合同
聯合運輸合同
運輸合同:貨物配送合同
運輸公司聘用合同
產品運輸合同(鐵路)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種類篇三
根據民法典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托運 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 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 貨物于 天內集中于 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5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于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 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3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 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作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元,空駛費按運輸的50%計 ,全船運費為 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間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 份,交 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 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 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
甲 方: (蓋章) ? ? ? ? ? ? ? ?乙 方: (蓋章)
代 表 人: (簽章)
開戶銀行:
帳 號:
年 月 日訂立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種類篇四
本保險分為平安險、水漬險及一切險三種。被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本保險按照保險單上訂明承保險別的條款規定,負賠償責任。
(一)平安險
本保險負責賠償:
1.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造成整批貨物的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當被保險人要求賠付推定全損時,須將受損貨物及其權利委付給保險公司。被保險貨物用駁船運往或運離海輪的,每一駁船所裝的貨物可視作一個整批。
推定全損是指保險貨物的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恢復、修復受損貨物以及運送貨物到原訂目的地費用超過該目的地的貨物價值。
2.由于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互撞、與流冰或其他物體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貨物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3.在運輸工具已經發生擱淺、觸礁、沉沒、焚毀意外事故的情況下,貨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惡劣氣候、雷電、海嘯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4.在裝卸或轉運時由于一件或數件整件貨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5.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采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6.運輸工具遭遇海難后,在避難港由于卸貨所引起的損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難港由于卸貨、存倉以及運送貨物所產生的特別費用。
7.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
8.運輸契約訂有“船舶互撞責任”條款,根據該條款規定應由貨方償還船方的損失。
(二)水漬險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三)一切險
除包括上列平安險和水漬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二、除外責任
本保險對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一)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二)屬于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三)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五)本公司海洋運輸貨物戰爭險條款和貨物運輸罷工險條款規定的責任范圍和除外責任。
三、責任起訖
(一)本保險負“倉至倉”責任,自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起運地倉庫或儲存處所開始運輸時生效,包括正常運輸過程中的海上、陸上、內河和駁船運輸在內,直至該項貨物到達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收貨人的最后倉庫或儲存處所或被保險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運輸的其他儲存處所或被保險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運輸的其他儲存處所為止。如未抵達上述倉庫或儲存處所,則以被保險貨物在最后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后滿六十天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內被保險貨物需轉運到非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時,則以該項貨物開始轉運時終止。
(二)由于被保險人無法控制的運輸延遲、繞道、被迫卸貨、重行裝載、轉載或承運人運用運輸契約賦予的權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變更或終止運輸契約,致使被保險貨物運到非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時,在被保險人及時將獲知的情況通知保險人,并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的情況下,本保險仍繼續有效。保險責任按下列規定終止:
1.被保險貨物如在非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險責任至交貨時為止,但不論任何情況,均以被保險貨物在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后滿六十天為止。
2.被保險貨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內繼續運往保險單所載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時,保險責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規定終止。
四、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應按照以下規定的應盡義務辦理有關事項,如因未履行規定的義務而影響保險人利益時,本公司對有關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提出索賠,必要時還須取得延長時效的認證。
(二)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被保險人和本公司都可迅速采取合理的搶救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的損失。被保險人采取此項措施,不應視為放棄委付的表示,本公司采取此項措施,也不得視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如遇航程變更或發現保險單所載明的貨物、船名或船程有遺漏或錯誤時,被保險人應在獲悉后立即通知保險人并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本保險才繼續有效。
(四)在向保險人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單證:
保險單正本、提單、發票、裝箱單、磅碼單、貨損貨差證明、檢驗報告及索賠清單。如涉及第三者責任,還須提供向責任方追償的有關函電及其他必要單證或文件。
(五)在獲悉有關運輸契約中“船舶互撞責任”條款的實際責任后,應及時通知保險人。
五、索賠期限
本保險索賠時效,從被保險貨物在最后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后起算,最多不超過二年。
海洋貨物運輸保險單
發票號碼保險單號次
________保險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根據________(以下簡稱為被保險人)的要求由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本保險單保險別和背后所載條款與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貨物運輸保險,特立本保險單。
標記
包裝及數量
保險貨物項目
保險金額
總保險金額:
保費________費率________裝載工具
開航日期______自______至
承保險別:
所保貨物,如遇風險,本公司憑本保險單及其有關證件給付賠款。
所保貨物,如發生保險單項下負責賠償的損失或事故,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______保險公司
賠款償付地點
出單公司地址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種類篇五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及規定,本著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的事宜,依法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運貨物、起止地點及運輸服務內容
1.1貨物:
1.2貨物起運地點:
1.3貨物的卸貨點:
1.4貨物承運時間及承運數量:
14.1承運時間:
14.2承運數量: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保證所托運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甲方應確保所托運產品對乙方罐車罐體無腐蝕,如有腐蝕,甲方需全額賠償乙方損失。
2.2向乙方提供準確的貨物材料數據安全表(msds),以及數量、體積、重量以及送貨地點、電話、聯系人等資料。
2.3貨物需按照國家主管部門或行業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的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
2.4負責對乙方有關人員進行適當的運作指導和培訓。
2.5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安排裝卸貨物。
2.6因甲方原因(或收貨方)造成乙方車輛滯留,甲方應付相關滯留費用(1200元/天)。
2.7甲方在裝貨前應對乙方的車輛進行安全性檢查,以符合甲方標準,檢查后(經乙方確認產品包裝)在運輸途中產品外包裝未損壞,產品出現質量、重量問題,后果由甲方負責。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乙方及其承運車輛、駕駛員、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必須有齊備的國家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及牌照。提供虛假資料一經查證,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且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2乙方按甲方合同要求準時提貨、運送貨物、并保證在途貨物的安全,直到貨物完整送達簽收,并將簽收的相關單據交回給甲方為止。
3.3乙方所派車輛必須證件齊全、車況良好、并配有防火、防雨、防盜等安全設施。
3.4乙方在服務過程中發生異常情況必須立刻報告甲方,并按照甲方人員的要求進行處理,如遇緊急情況,可同時向國家相關部門尋求解決,擅自處理異常情況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3.6乙方必須將承運的貨物按時、完整、準確地送達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如發生未經甲方通知在指定地點以外的地方卸貨,甲方將拒付運費并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7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收貨方)裝卸貨,并確保在途貨物的安全,槽罐車運輸貨物的合理損耗為3%。
3.8貨物運輸為門到門服務。
第四條:運價及結算方式:
4.1運價:
4.2運費支付方式:
4.3結算方式: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如甲方遲延付款的,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應付款日至實際付款日的同期銀行貸款利息。
5.2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
5.3乙方自與甲方交接貨物起,至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簽收止。
第六條:不可抗力
6。1合同一方不為國家政策變化戰爭、禁運、進出口限額、罷工、地震、洪水、臺風之類自然災害等引起的不可抗力導致的違約行為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合同有效期內,非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和本合約約定解約事件,雙方不得終止合同。
8.3如國家正式實施燃油稅,雙方應按約定的方式進行調價。
第九條:糾紛及其訴訟
9.1如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