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設立有利于管理層對員工行為的監管和控制,保證組織的發展方向。遵守規章制度不僅是一種義務,更是一種體現自我素質的表現。
安全員管理制度
本標準規定了吉林省送變工程公司對專職安全員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吉林省送變電工程公司。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3.1安全環保監察部負責專職安全員的考核和選派。
3.2人力資源部和培訓中心配合專職安全員的考核和選派。
3.3各基層單位負責對專職安全員日常工作進行評價。
4.1專職安全員由公司安全環保監察部和人力資源部負責擇優選派,代表公司管理所在單位的安全工作,對公司和所在單位的安全第一責任者負責,對基層單位進行監督、服務、指導、協調。
4.2專職安全員行政上接受公司安全環保監察部和所在單位安全第一責任者的雙重領導,必須全力做好本職工作,有權制止任何安全違章行為。
4.3.1具備3年以上施工生產現場工作經歷,具有較高的業務管理素質和工程系列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工作認真,作風正派,忠于職守,適應公司專業安全管理的需要。
4.3.2專職安全員必須熟悉國家、行業有關安全環保管理的法規、標準、規定,掌握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文件要求以及起重、電氣、機械設備、交通、防火、爆破等方面的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和有效防止事故擴大的能力。
4.3.3專職安全員必須是取得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培訓、考試合格證的人員。
4.4崗位職責。
4.4.1認真執行國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規及企業規章制度,負責所在單位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工作,制定本單位安全工作目標計劃,經審定后組織貫徹落實。
4.4.2有權制止和處罰違章作業及違章指揮行為;有權根據現場情況決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設施;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4.4.3參加本項目部重要施工項目和危險性作業項目開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檢查開工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監督安全施工措施的執行。
4.4.4參加項目部安全工作例會和生產調度會,協助工地領導布置、檢查、總結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按“三定”原則督促整改。按時上交月安全工作匯報。
4.4.5協助項目部領導布置與檢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動;監督檢查班組每天的“三交”(交任務、交安全、交技術)“三查”(查衣著、查“三寶”、查精神狀態)站班會。
4.4.6對施工現場和安全衛生責任區內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環境衛生、成品保護措施執行情況以及生活衛生的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4.4.7負責施工機械(機具)、防火、防爆和車輛交通安全監督工作。
4.4.8督促并協助有關人員作好職業防護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試驗、鑒定工作。
4.4.9組織開展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對新入廠或變換工種人員進行第二級安全教育。
4.4.10負責對分包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與指導。
4.4.11認真執行公司《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文明施工違章處罰標準》,負責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進行考核,實行安全施工生產管理與經濟掛鉤。
4.4.12按“四不放過”原則,協助項目領導組織人身輕傷事故、記錄事故中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統計、分析及上報。
4.5.1有權監督、檢查本單位施工生產場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生產情況,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立即督促整改。
4.5.2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有權對違章者進行經濟處罰;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生產,有權責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4.5.3對未經公司安全資審或資審未通過的工程(勞務)分包隊伍有權提出不予錄用。
4.5.4有權對本單位安全施工生產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個人提出表彰和獎勵意見,經批準后實施。
4.6崗位待遇。
4.6.1專職安全員待遇標準由公司統一制定,由安全環保監察部管理。凡是公司委派到各單位的專職安全員,享受班長以上的待遇(崗位工資),獎金系數不低于1.5,涉外工作所發生的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
4.6.2專職安全員有按照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優先評定工程系列技術職稱(含工人技師)的權利。
4.6.3各單位必須為專職安全員每月報銷通訊費用,以保證安全工作處于受控狀態,信息及時溝通。
4.6.4各單位必須為專職安全員配備筆記本電腦、移動硬盤、數碼相機等辦公必備物品,保證其工作使用。
4.7考核。
4.7.1公司定期對專職安全員進行工作考核評價,日常考核由所在單位負責。
4.7.2所在項目由安全員填寫《專職安全員考核評價表》,安全環保監察部提出考核意見,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4.7.3安全環保監察部根據考核結果,對業績優良的專職安全員優先進行委派。
4.8解聘。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將予以解聘,其勞資關系歸項目培訓中心管理。
4.8.1由于管理不善,導致所在單位發生人身重傷以上事故或負主要責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4.8.2由于監督指導不力,導致所在單位接受各級安全檢查中存在的隱患較多,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
4.8.3所在項目發生事故,未按公司規定及時上報,隱瞞事故或弄虛作假。
4.8.4現場監督檢查過程中,不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執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不公正,公司有關部門認定,不勝任本崗位工作。
安全員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安全施工管理規定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與要求,在經理和安監部門的領導下,做好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二、負責監督、檢查各施工場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況,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立即督促整改。
三、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有權對違章者進行經濟處罰;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四、參加工程重要施工項目和危險性作業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到現場檢查開工安全施工條件,監督安全措施的執行。
五、協助工程領導布置與檢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動;監督、檢查班組每天的班前安全講話;督促班組加強安全建設。
六、參加工程安全文明會議和生產調度會,協助工程領導布置、檢查、總結安全工作。
七、參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按“三定”原則督促整改。
八、督促并協助工程有關人員做好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試驗、鑒定工作。
九、開展安全文明施工的宣傳教育;負責對新上崗人員進行二級安全教育。
十、總結和推廣安全文明施工經驗,提出對安全施工優秀班(組)和個人的獎勵意見。
十一、負責對分包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進行監督、檢查與指導。
十二、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協助工程領導組織對輕傷事故,記錄事故中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安全員管理制度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屬地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教育局分管局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區教育局校舍辦。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擋土墻、池塘、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木工房、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各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系當地政府、派出所、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盲流、惡少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6、建立學校突發事件教師救護隊,高度警覺,隨時出動。
(四)集會、會操、軍訓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要有教師負責疏散管理,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校組織學生開展軍訓活動,應制定周密的實施方案,并與協辦部門負責人共同商定。
5、對軍訓的場地應事先考察,確保學生軍訓安全進行。
6、軍訓的強度應根據學生的年齡、身體狀況而定,對患有不適合軍訓活動疾病的學生應進行勸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發生。
7、學校領導及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對集會、會操、軍訓活動實行全過程監控,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五)組織師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教育局分管局長審批。
2、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船)進行檢修。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生
7、活動地附近有河流、水庫的,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能讓學生下水。
8、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9、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門衛安全防范工作規范
1、單位出入口設專職門衛,門衛工作有專人管理,門衛工作制度健全,責任明確。重要出入口設門衛值班室,位置適當,視線開闊,墻體、門窗牢固。
2、出入口大門堅固安全,開啟靈活,鎖定方便。門區有照明設備,便于夜間觀察。門衛值班室配備必要的值班用品、防衛器械和消防、應急照明器材。
3、門衛值班室應安裝報警電話,其中重點單位門衛值班室有內部自動報警設施,并與總值班室聯網。重要出入口門衛人員要堅持24小時值班。
4、門衛人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工作責任心強。夜間值班的門衛人員應為男性工作人員。
5、門衛人員值班時佩戴相關證件,文明執勤,行為規范。
6、門衛人員按單位規章制度認真檢查出入本單位的人員、車輛、物資等。對非本單位人員進入本單位的,要逐個查驗身份證件,嚴格登記手續。
7、年度內門衛人員無違紀、失職行為。
(七)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樓、實驗樓、電教樓防盜門的關鎖工作。
(八)會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會計室是學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財會人員應認真執行《會計法》和財會管理制度,各類帳目都必須做到帳冊齊全、手續完備,安全保衛責任落實。
2、現金管理必須專人負責,財會室存放現金必須執行銀行方面的統一規定,超規定存放現金要報經校領導批準,同時落實防護措施。否則發生事故,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3、會計室門窗、墻壁要堅固、防盜,報警設施經常檢查,確保有效,使用經公安、技監部門檢測合格的保險柜(箱),保險柜過夜現金不得超出公安機關或銀行核定庫存現金限額,保險柜(箱)應及時關鎖,鑰匙會計隨身攜帶,不準放在辦公桌內或轉交他人。
4、財會人員應按現金管理制度使用現金,一般超出現金支付數額的,要使用銀行支票支付方式進行結算,特除情況去銀行取現金數額較大時,必須通知總務處派員護送。不得單身去銀行取款。
5、會計室內注意來往人員,陌生人不準進入財會室,非財會人員不準接觸保險柜。
6、會計室內不準吸煙或帶入其它火種,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九)檔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檔案室是學校黨政文書資料、人事檔案保存使用的場所,列為學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員應特別做好安全工作。
2、檔案室是機密部位,非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隨便進入室內。
3、各類資料進入檔案室,必須嚴格登記制度、借還制度,機密資料、人事檔案嚴防丟失、嚴防泄密事件的發生。
4、檔案室應通風、透氣、干燥,做好防濕、防蟲蛀的工作。
5、室內消防器材、報警設備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嚴禁將任何火種帶入室內,任何人不準在檔案室內吸煙。
7、門窗堅固防盜,工作人員隨手關窗鎖門,假期、節日要特別加強看護,確保安全。
(十)衛生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有關衛生工作人員必須加強學習,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2、衛生室購買藥品必須在衛生局指定的醫藥公司購買,不得直接跟廠方和藥商購買,買藥時要逐個進行藥品檢查,發現有偽劣藥品及不合格藥品一律退貨,并調查追究經辦人。
3、每學期初進行藥品清理,對過期藥品、變質藥品進行登記,并注明藥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然后經有關部門驗證后再銷毀。
4、醫生不開過期藥品,如領藥者發現過期藥品,立即退回處理。
5、發藥時要告訴學生怎樣安全使用藥品,并在藥袋上寫明每日服幾次,服藥時間、藥量、分幾次服完等。告誡病人不許超常服藥,警惕用藥過量引起的藥物中毒。
6、經常檢查衛生室電器設備,用電開關及線路若有漏電、斷電,應立即報告總務處進行檢修,防止火災的發生。
7、衛生室使用高壓鍋消毒時,誰消毒、誰負責,避免超壓發生爆炸事故。
8、醫務人員要堅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輸管,嚴防醫源性-交叉感染。各種常用衛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學期檢查1-2次。發現生銹、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9、條件不具備時,不要給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過敏性休克的藥品,對危重病人要立即送醫院處理。
10、醫務室人員每周一次到體育課場地進行體育衛生監督,檢查體育場地及體育器械有無不安全因素。
11、醫務人員每周一次下食堂和小賣部進行衛生檢查和食堂衛生知識宣傳,督促采購員不買無衛生許可證、無檢疫證的肉類及食品。不使用、銷售腐化變質食品。小賣部不許出售“三無”食品及過期食品,監督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食堂操作間,買回的蔬菜必須進行四步處理(選、洗、泡、切)再煮,杜絕各種傳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十一)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辦公室門窗牢固,底樓及無人守護通道上的窗戶要有保護欄桿,重要的辦公室要安裝防盜門及技防設施。
2、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關人員安全保衛責任落實。
3、工作人員都必須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闖入室內。重要的文件、資料要及時送學校檔案室保存,個人存放文件、資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亂放亂丟,嚴防泄密。
4、辦公室的鑰匙不得轉交本室以外的人員使用,嚴禁將外人或學生單獨留在辦公室內看書、學習或玩耍。
5、個人辦公桌上的鑰匙要隨身攜帶,人離時注意關鎖門窗。有報警器裝置的要接通電源,并落實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6、個人的現金、貴重物品不得放在辦公室桌抽屜、櫥柜,以防被盜。
7、進辦公室隨帶的小包、脫卸的衣服內應取掉個人手機、bp機、現金等,防止被外來人員順手牽羊造成損失。
8、不準在辦公室內焚燒雜物、紙張,不準亂接電源、燒電爐,人離時注意關閉電源,認真做好防火工作。
(十二)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后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4、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5、組建穩定的教師護校、護生救護隊,學校撥付專項資金,加強救護隊的建設。
(十三)校內公共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大禮堂、餐廳、體育活動中心、大教室、報告廳等均為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
2、開展活動時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沒有電工在場不要私拉亂接電源。新增大功率電器,應征得總務部門同意。總務處應組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復。
3、開展活動要保持所有通道暢通無阻,開關靈活,便于隨時打開。
4、開展活動要適當控制人員,不要過分擁擠,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
(十四)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實行“誰用工,誰管理”的原則,部門使用臨時工必須執行學校的臨時用工管理制度,嚴格審批手續。
2、用人部門要嚴格審查被用人員的身份,并將有關證件報學校保衛部門或總務處審核存檔備查,建立臨時用工人員安全管理臺賬,做到人來登記、人走注銷,數據變動及時準確。
3、臨時人員應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使用合同、協議,使用期內應遵守校紀校規,服從學校統一管理。
4、臨時人員憑學校印發的臨時出入證進出校門,不準將非本校人員帶入校園,不準將校內物資帶出校外。
5、臨時人員必須根據公安部門的要求主動辦理暫住手續,并按學校規定交納一定數額的治安保證金。
(十五)校園臨時施工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園內臨時施工的單位、人員必須執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單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身份證件,并由施工單位負責逐個造冊(附身份證復印件)報學校保衛部門或總務處備案。
3、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并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志,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4、施工單位內部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看管,有專門的值班巡邏人員,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5、施工單位人員要統一到學校保衛部門或總務處辦理《臨時出入證》,服從門衛管理,攜帶物資出門,施工單位應簽發出門證,否則,門衛有權暫扣查詢。
6、施工車輛進入校區不準鳴號,應減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園,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十六)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市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3、食堂、小賣部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劣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
6、學校食品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十七)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性文件的規定,依法管理學校衛生及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2、對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國家規定的計劃免疫接種除外)必須經市衛生局、教育局批準,并由市衛生防疫站統一組織實施。
3、為杜絕意外發生,我市學生疾病防治用藥統一由市衛生防疫站學校衛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徑藥物。
4、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并確保醫療器械的衛生及操作的規范,學校衛生分管領導及校醫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5、開展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防治工作,應遵循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未經市教育局、衛生局、衛生防疫站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違者要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并追究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二、學校教務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門窗必須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損壞。
2、門窗發現損壞,班主任有責任及時報修,同時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3、教室門的鑰匙班級應指定專人保管,門窗每天落實值日生隨時關鎖好。
4、學生課桌內除放書籍課本、學習用品外,不準存放其他任何貴重物品(如:現金、錢包、首飾、手表、隨身聽、計算器等)
5、學生不準在教室內追逐打鬧,隨便搬動課桌、椅。
6、學生不準在課桌上亂寫亂畫,更不得用刀具刻劃痕跡。
7、教室內不準亂拉私接電源、亂設插座、亂充電。
8、不準學生在無保護措施情況下擅自登高擦洗戶外窗玻璃,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二)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學危險品應設專用安全柜存放,柜外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志,并加雙鎖保險,由兩人負責,領用危險品必須按規定執行,以免釀成事故。
2、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3、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觸電、防中毒、防創傷等工作,要配備滅火機、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學實驗急救器材等防護用品。
4、實驗室要采取防盜措施,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保管室內。
5、實驗室工作人員作為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當然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學校領導要經常督促檢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將有毒物品帶出實驗室,違者造成后果應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三)微機房安全管理制度
1、微機房是學校重點要害部位,管理人員應高度重視安全工作,相關人員安全保衛責任落實。
2、微機房必須安裝防盜門窗和報警裝置,報警裝置須與當地派出所或學校值班室聯網,重要軟件的存放保險箱。機房應根據實際情況配備適用的滅火器具,微機工作人員熟知使用方法。
3、嚴格控制進出人員,不準任何人將陌生人帶入微機房操作微機。
4、門窗要定期檢查,嚴禁登錄黃-色-網-站,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準私帶軟盤上機。
5、嚴禁火種進入微機房,不準在機房內吸煙。
6、學生使用微機,必須服從老師的指揮,按程序操作。注意愛護公物,防止人為損壞。
7、現有的報警設施應經常檢查,下班、節假日要及時接通報警設施電源,發現失靈,及時報修。
7、發現微機使用電源損壞,要及時報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損失。
(四)辦公微機安全管理制度
1、各科室教學公用微機為本科室人員使用,未經管理人員許可,其他人員不得擅自動用。
2、任何人不準在教學、辦公用微機上玩游戲、聊天和登錄黃-色-網-站。
3、禁止在計算機網絡上發表違法或有害國家的議論。
4、做好各微機室防范工作,門窗要有防盜設施并及時關鎖。
5、微機室不準吸煙,更不得使用明火。操作人員離開微機注意及時切斷電源。
(五)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
1、嚴格采購審批制度,未經單位主管批準,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擅自購買劇毒、易燃、易爆物品。
2、嚴格進出庫登記制度,并有專人、專箱(櫥)保存,實行兩人同時加鎖開、關的制度。
3、領用危險品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實驗多余的應及時退還給保管人員入庫。
4、使用危險品時要按規范操作使用,學生必須在指導老師指導下進行實驗實習。
5、任何個人不準私自收藏、保存危險品,違者由此發生的事故則負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六)圖書館安全管理制度
1、圖書、資料嚴格編目、登記制度,借出收回賬冊齊全,不定期檢查防盜、防濕、防霉、防鼠害、防蟲害、防火等設施是否完好。
2、圖書、資料分等級存放,特別貴重書刊的借閱實行校長特批制度,貴重書刊要有專人、專櫥收藏,保管人應定期核查。
3、門窗要有防盜設施,離開工作崗位,應隨手關好門窗,防止書刊被竊。
4、嚴禁將火種帶入圖書、資料室,內部消防器材應擺放明顯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時注意檢查,保持性能良好。
5、節日、寒暑假期間應切斷內部電源,實行封閉式管理。
6、對現有報警器材定期檢查,發現報警失靈應及時報修。
7、電子閱覽室是電子設備重地,為維護網絡安全,上機者不準私自裝卸、刪除隨機軟件。不準自帶設備入內連機操作,嚴禁煙火,不準吸煙,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嚴禁在可燃物上使用電熱器具,電器易發熱部位必須做好隔熱處理。室內電器設備及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員應都會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認真清查、關閉各終端機,關好門窗,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七)多媒體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2、專人管理,計劃安排使用,未經領導批準,閑人不得入內。
3、使用微機應實行登記制度,購入硬、軟件嚴格審批制度、專人負責審查、登記、保存、賬冊齊全;不得將黃色、有害、國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輸入教學多媒體內。
4、多媒體教室微機價值貴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學生應服從老師或輔導人員的指揮。
5、人離教室要隨手關窗鎖門,并注意切斷電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種帶入室內,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八)文印、打字室安全管理制度
1、注意文件保密,打印的`文件、試卷不得讓無關人員隨便翻閱,防止泄密。
2、非本室工作人員不準逗留室內。
3、禁止將任何火種帶入室內,嚴禁吸煙。
4、打字 、文印人員必須保守秘密,不得將未公開的文件、試卷內容傳播給他人。
(九)網絡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網絡管理中心必須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2、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學校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服務器、工作站。
3、機房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認真做好電源防護、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震、防靜電等工作,必須安裝防盜門窗和報警裝置,報警裝置須與當地派出所或學校值班室聯網,防范措施應有效得力。
4、嚴禁任何人在學校網上使用來歷不明或有毒軟件。
5、禁止利用校園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不利國-家-安-全穩定的信息以及黃色等有害師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網管中心的服務器、工作站未經主管部門領導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干服務系統發生案件,必須及時報告學校保衛處或公安機關查處。
8、嚴禁火種進入室內,人離關窗鎖門。
(十)電視總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1、電視總控室是學校的重要宣傳基地,為學校教學、宣傳教育工作服務。轉播、直播自制節目必須事先訂立計劃,經學校有關部門批準。
2、宣傳、教育內容要講政治、講文明,要和黨中央的方針、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3、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室,不準在工作室內吸煙或使用任何明火。
4、工作人員必須按照技術要求的工作程序啟用各種機器設備,嚴防人為損壞設備。
5、工作人員應隨手關窗鎖門,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十一)學術報告廳安全管理制度
1、報告廳是師生重要活動場所,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活動時大門要暢通,人離時要關窗鎖門。
2、報告廳的使用實行領導批準制,非重要活動不得啟用,閑人禁止入內,平時一律封閉。
3、報告廳內設施、設備貴重,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測,保證性能良好,功能完善,發現故障及時排除。
4、電源布置合理、規范,活動時非正式電工不準私拉亂接電源,非活動期間注意切斷電源。
5、禁止吸煙、使用明火,注意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十二)體育活動、體育教學安全制度
體育活動
1、體育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老師組織學生體育活動,要認真檢查體育設備,對已損壞,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嚴禁學生使用,并及時報修并出示警示標志。
2、開展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活動要領,做好示范、指導以及防護工作,運動前做好各項準備活動。
3、老師不得指導學生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學生不準離開老師自行開展有危險的活動,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4、在體育活動中老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因組織指導過錯造成學生身體傷害事故老師要負責任。
5、不要強行讓學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運動。
體育教學:
1、任課教師必須在上課時講清楚運動注意事項,準備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嚴格實行體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檢查。
2、學生必須遵守課堂常規,按時上課,聽從指揮、不遲到早退。
3、上體育課任課教師必須穿運動服、球鞋。
4、認真做好準備活動。
5、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6、體操練習要在教師的指導下相互保護、幫助。
7、體育課或課外鍛煉中,凡出現受傷情況,應及時送往校醫務室或醫院,并及時向校長室匯報。
三、學校學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生報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報到往返途中必須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現金,防止途中丟失、被竊。
2、進校后所帶箱包,要隨手攜帶,加強看管,不要到處亂放,防止遺失、錯拿。
3、進入宿舍,箱包要加鎖存放,有壁櫥的房間,個人壁櫥應同時加鎖。
4、帶來的現金、支票,應當日交清各項費用,余款當即存入銀行,學生個人身上存放現金不得超過50元。
5、個人洗曬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強看管,注意及時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邊過夜。
6、學生不提倡佩戴手飾、手機,已帶來的最好讓家長帶回去,不要放在身邊,防止丟失。
7、新生進校不要從地攤或在學校內向陌生人購買生活用品、學習用品等,防止受騙上當。
8、新生不要隨便交朋友,特別是校外人員要謹慎相處,防止被騙被詐,外出活動不準進入任何公共娛樂場所。
9、注意妥善保存購飯菜專用卡,一旦丟失應及時到食堂微機房掛失,防止卡上錢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內外都必須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不要違章橫穿公路,預防發生交通事故。
(二)學生日常安全制度
1、進出校門要自覺下車,進入校門后要按規定停放自行車。
2、上下樓自覺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擁擠。
3、嚴禁在樓道上,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4、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圍墻,門窗、圍欄、陽臺及樹木、球架,不準上樓房天面。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6、若照明燈和電風扇等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教師或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不得打開配電箱,觸摸電器開關。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7、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和無陽臺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強擦拭。
8、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準私自到校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玩樂活動。任何私人聚會,必須征得家長同意。
10、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斗毆。
11、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沖動蠻干。
12、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3、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安全規則進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5、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16、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規定。
(三)學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學生人身安全。
2、學生在校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學生。
3、學生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斗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學校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學生開展有害學生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后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5、學校任何人無權對學生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壓身份證或正常書信,更不準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和“后進”的學生,所有學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學校應適當組織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于有危險的勞動項目不得安排學生參加。
(四)學生個人物資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發揮學生的自管能力,學生個人物資由學生本人負責保存,應該認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學生身邊不準超規定存放現金,多余的錢一定要加密碼存入銀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學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曬時,個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時收回宿舍,嚴禁放在室外過夜。
4、學生不提倡佩戴金銀手飾、手機等,違者造成損失自負。
5、宿舍里有存放物資的櫥、箱、包,一律加鎖存放到個人位置上,任何人不準隨便翻動他人物資。
6、使用密碼箱的同學,個人密碼應嚴加保密,不得輕意告訴他人。
(五)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公寓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并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學生宿舍實行樓層、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六)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
2、學生的活動一般提倡在校內進行,組織者應落實好安全管理責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組織學生外出活動,途中要注意車輛交通安全,嚴禁超載帶人帶物。
4、不提倡學生到公共娛樂場所開展活動,禁止組織學生參加有危險的活動,如集體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動。
5、組織集體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動,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動,在野炊中要注意飲食衛生、用火安全,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火災事故。
(七)學生公寓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門衛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學生會客登記制度。宿舍區實行封閉式管理,未經批準,非本區學生和其他人員一律不準入內。
2、白天學生上課期間,門衛人員應對宿舍區進行定期巡查,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時報告公寓管理人員,也可直接報告保衛部門或總務處。
3、上課、上晚自修期間各樓房總門應加鎖關閉,對學生宿舍曬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時拾回,并組織學生認領。
4、學生進入宿舍區,要嚴加看護,防止陌生人趁機混入;學生帶物出門,要注意觀察,發現可疑之物要嚴加盤問。
5、嚴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時間不得離開崗位,嚴禁請學生代班。
四、學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物資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購買物品嚴格領導審批手續,固定資產及時進入物資賬,保管人員的賬冊必須和會計室的賬吻合。
2、保管人員按學校規定健全物資保管賬冊,進出庫手續齊全、賬物相符、不出差錯。
3、貴重物資、易燃、易爆、劇毒物品,要更加嚴格管理,不得隨便散失,嚴格領用審批制。
4、各處室的物資均有專人負責保管,門、箱、櫥上的鑰匙由專人保存,領用、借用手續齊全,防盜、防護設施配齊,不使物資受損失。
5、保管室配齊消防器材,保管員定期檢查其性能,妥善保管并會使用。
6、保管人員要隨手關好門窗,發現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二)配電、水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電、水泵房是學校師生教學、生活用電、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心,認真管理好二房。
2、嚴格實行值班、定期檢查制度,常年保證機械運行性能良好,確保學校供水、供電正常,預防停電、停水事故的發生。
3、非工作人員不準帶入該兩房內,不準他人隨便擺弄供電、供水設備,注意保養、愛護公物。
4、房內保持整潔有序,門窗防護設施完好,專人負責關鎖門窗。
5、配電房按規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員定期檢查性能,學會使用,妥善保管。
(三)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食堂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市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
2、食堂要制定衛生、管理制度,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保證學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發現患傳染病人員應立即換崗。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4、食堂工作間要與餐廳隔開,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以防萬一。
5、嚴格進貨渠道,建立進貨登記制度,并設置檔案。采購人員不得采購來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類食品要保證衛生質量。
6、食堂供應學生的膳食應注重營養搭配,保持新鮮,嚴禁向學生供應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過期食品;新鮮的瓜果蔬菜要認真清洗;嚴防食物中毒或農藥中毒。如發生食物中毒,承包經營者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7、保持食堂內外的環境衛生,要經常對餐具用具進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開存放。賣給學生的飯菜要48小時留樣。
8、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承包人員要協助學校做好食堂流動人口暫住證的辦理工作。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用電用氣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嚴禁將煤氣罐倒置外加熱使用;開油鍋人員不得隨便離開,防止發生事故。電器、制冷設備應由專人管理。
10、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1、認真接受衛生、防疫、質監、市局工作人員對食堂的檢查,凡有不合要求之處立即整改,并實行責任追究。
(四)小賣部安全管理制度
1、小賣部必須持工商營業執照、《食品衛生許可證》和從業人員健康證,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發現患傳染病人員應立即換崗。
2、經營的食品必須索證。
3、食品陳列與銷售符合衛生要求,離墻、離地面。
4、不得經營過期變質及三無食品(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限的食品)。
5、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6、定型包裝食品不得拆散銷售。
7、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用電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將小賣部、燒飯處、住宿混用。
(五)電工安全管理制度
1、電工必須負責合理、規范布設校園電源供應系統,任何部門調整、改用電源必須征得管電人員的同意。
2、電工必須持有上崗證,無證者不得從事接電工作。拉接電源、安裝電器設備,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3、電工對學校的電器設備,必須經常檢查,發現損壞、老化應及時修理,自身不能解決的要及時書面報告學校領導,請求盡快解決,嚴防發生觸電事故。
4、電工對師生發現的報修電器,應及時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復,該暫停供電的則暫停供電,不得拖延耽誤,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5、學校放假期間,電工對全校電路狀況應進行一次全面性的檢查,無需用電的部位統一切斷電源,確保假期安全。
(六)醫務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醫務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事業心,對每一個病人的身體健康負責,不得發生錯診、誤診事故。
2、病員如實向醫務人員反映病情,醫務人員應對癥下藥,對一些急病員、病情難斷定的應及時轉院治療,不得延誤治療時間。
3、醫務室進藥渠道要規范,不得將過期、變質的藥物用于師生,預防發生藥物事故。
4、醫務人員對全校師生進行衛生、防疫健康知識教育,做好常見傳染疾病的預防工作,防止發生全校性傳染病事故,影響師生的工作和學習。
5、醫務人員督促有關部門搞好環境衛生、食堂衛生,嚴防集體中毒事故的發生。
(七)校園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1、進入校園內的自行車,實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車持有者必須按學校規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車棚、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2、車輛進車棚必須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用品。
3、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為偷竊行為。
5、發現自行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校保衛處(總務處)協同查處。
6、學生不滿12周歲不準騎自行車,不滿16周歲不準騎電動自行車。
(八)各類鍋爐安全管理制度
1、鍋爐的使用必須經質量監督部門檢測,校內部門不得擅自同意使用。
2、鍋爐工應持上崗證,有明確的操作規范,不準隨便請他人代班操作。
3、鍋爐應實行定期檢測和定時檢修制度,檢驗不合格的鍋爐禁止使用。
4、鍋爐工要落實責任制,任何情況下不準擅自離崗,要時刻注意氣壓情況、進水情況,嚴防發生爆炸事故。
5、油鍋爐,注意用油安全,儲油罐、桶與爐灶要有一定的距離,不要將油亂放。
6、油鍋爐房應配有消防設備、器材,工作人員要會使用,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保衛工作,要認真落實責任制。總經理是公司安全保衛的第一責任人,應把安全保衛工作切實提上議事日程,進行研究、部署,對本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負全責。
二、成立以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安全保衛工作,投資發展部主任、辦公室主任、市場營銷部主任分別是文苑小區、會議中心、售房市場的安全保衛責任人。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三、根據實際需要,辦公室主任兼職安全保衛干事,負責安全保衛工作,切實負起安全保衛責任。
四、落實防火措施,會議中心等重要場所設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專人應定期檢查消防栓是否完好無損;配備的各種滅火器,要按規定期限更換滅火藥物;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五、抓好安全用電:
1、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范的,應及時更換;
2、嚴禁擅自私接電源和使用額外電器,不準在辦公場所使用電爐;
3、會議中心、配電房等重地,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非專業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六、落實防盜措施:
1、財務室要安裝防盜門窗和自動報警器,下班時要接通報警器的電源;
2、重要部門的房間要設置防盜門窗,辦公房間無人時要關好門窗和電燈;
3、公司財物不得隨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貴重物品必須鎖好;
4、車輛停放時應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七、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員管理制度
一、學生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地點依次排隊上車,上車后服從班車長和司機的管理,按座位就座;車輛行駛時不準離開座位前后走動,車輛未停穩,學生禁止上下車。
二、學生上下車時要注意過往車輛,不準盲目奔跑或橫穿馬路,以免發生意外。
三、學生憑卡乘車,乘車卡是乘坐班車的唯一憑證,無卡不準乘坐;若乘車卡丟失請及時聯系所坐班車司機補辦,以免耽誤乘車。
四、學生要愛護車內設施,禁止損壞。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損壞車內設施的學生移交學校政教處進行處理,并將其行為計入學生檔案。
五、嚴禁學生在車內寫作業,嚴禁使用小刀和筆,嚴禁食用帶扦子的小食品,如肉串等。上述存在尖銳棱角的物品,極易在行車中遇特殊情況采取緊急制動時對學生的身體造成嚴重傷害。如有發現違規者一律全校通報批評,拒不改正將取消其乘坐班車資格。
六、學生乘車時不許大聲喧嘩打鬧,更不允許搶占座位,以大欺小,威脅恐嚇年齡小的同學。學生乘車時要注意文明禮貌,互相關心照顧和幫助,發揚助人為樂的精神。
七、嚴禁將手、頭等身體部位伸出窗外,以免發生意外。禁止食用小食品,向車窗外拋物,不得在車上吐痰、亂扔垃圾。
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險品及有損身體健康的物品上車(包括刀具等)。
九、如發生交通事故、火災等意外時,學生要服從駕駛員和班車長的指揮,不要擁擠,有序疏散。
校車4。
1、校長是所在學校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接送學生車輛安全運行工作全面負責。具體從事此項工作的教職員工為直接責任人。
2、建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學校的學生接送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
3、校長在每學期第一周內,與班主任老師、隨車管理員、校車安全管理員、駕駛員等簽訂接送安全運行和學生乘車管理責任狀。
4、科學嚴密地制訂學生乘車細則。定車、定座安排到人,落實各處室、班主任老師、值班值勤老師、隨車管理員和駕駛員。在學校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職責公示、分工到人。
5、每月召開一次學生接送車輛安全例會,認真研究做好校車管理和確保安全運行的對策。對單位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中心學校和上級職能管理部門。會議應有具體的.文字和圖片記錄。
6、學校在配備學生接送車輛、駕駛員,都要達到校車使用標準。并將相關資料遞交給教育局存檔備案。
7、認真確定每輛接送車的學生乘載人數。要根據接送車輛核載人數以及學生居住地分布等情況,科學合理地確定每一輛接送車的乘載人數,認真填寫具體的乘車學生名冊,做到定人、定車、定座、定線路,從源頭上杜絕學生接送車輛超員現象。
9、學校配合中心學校對駕駛員、隨車管理人員每學期進行一次行車安全教育,認真總結經驗,提出整改意見,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萬無一失。教育培訓應有文字記載。
10、學生接送車因發生故障一時無法排除時,學校應及時協調設法調用別的合格車輛應急接送,確保學生上(放)學不受影響。
11、嚴把駕駛員資質關,凡有酗酒、嗜賭史及心理障礙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擔任學生接送車輛駕駛員。學校要預防和堅決制止接送車輛駕駛員酒后開車、疲勞駕駛、超員、超速和車輛帶病上路等不安全行為,一經發現要協助有關部門嚴肅查處。
12、學校要提前合理編排好學生接送車輛隨車管理員護送值班表,確保每天學生上(放)學乘車途中都有一至兩名責任心強的老師負責維護上、下車秩序,并跟車全程護送。跟車護送記錄必須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務親筆簽字后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后銜接,一張不缺。
13、學校要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臺帳,尤其要完善接送學生的車輛車況、車輛行駛狀況、學生乘車情況、接送管理制度等臺帳資料,保證學生、駕駛員、隨車管理員、接送車等每天都有詳實的記錄。
14,學校應向駕駛員提供場地開闊、路面平坦堅固、進出方便、標志鮮明的學生接送車輛專用停車場所,并明確每一輛接送車相對固定的停車地。
15、學校一旦發現有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電瓶車、手扶拖拉機、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備接送學生資質的車輛運載學生,要勸誡學生拒乘并立即報告中心學校和有關職能部門依法查處取締。
16、認真制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學校要針對學生接送途中可能發生的情況,提前制訂應急處置預案,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時間里最有效地組織搶救并進行善后處理。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和職能部門上報事故情況,以便各職能部門根據實情來應對突發事件,保持社會穩定。
17、學校每學期要組織對學生乘車管理人員進行考核考評。凡因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和給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工作帶來消極影響的要給予適當的經濟、行政處罰,造成交通傷亡事故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依紀進行責任追究。
18、突遇惡劣天氣及下大雪后道路滑,行車危險,校車停運。
安全員管理制度
1.值班時應按規定著裝,時刻保持儀容整潔.
2.嚴格按照值勤日程或直屬主管的安排,準時作好交接班和準點上下班.
3.認真準確填寫值勤報告以及各類表單,字跡清晰,單面整潔,亂涂亂畫的現象.
4.熱情接待來訪人員,正確使用電話/接聽電話/注意禮貌和嚴禁任何人使用電話辦私事.
5.自覺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認真監督員工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6.監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若因故暫時離開則需事先經授權主觀同意且由代理人值班.
7.當班期間認真值勤,不得閑聊/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8.當遇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應及時處理與記錄,并且及時上報.
9.當班期間應自覺維護所屬責任區的清潔與秩序.
10.自覺愛護公司的物品及警具正確的'使用與佩帶.
11.品行端正/言行誠實/忠于職守,對待工作有強烈的責任心.
12.值班安全員嚴禁睡覺/酗酒/看小說雜志/打架斗毆/監守自盜和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安全員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規范標準,做好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推廣先進經驗。對本項目的職業健康安全生產負檢查、監督的責任。
二、深入施工現場,指導下級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人員的工作,掌握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情況,調查研究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協助項目經理組織職業健康安全活動和職業健康安全檢查。
四、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組織本項目新工人的職業健康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
六、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遇有險情有權暫停生產,并報告領導處理。
七、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參加工傷事故調查、處理。
八、負責本項目部的`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勞務手續的辦理及治安保衛的管理工作。
九、對盜竊行為不禁止或參與盜竊行為扣全年工資,盜竊者送公安部門處理。特殊情況有經理級主管安排;以上條款做不到,罰款處理。做的合乎制度獎勵工資。
發放日起,此制度生效。
校車管理制度
為規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平安,避開錯接、漏接狀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跟車教師必需在乘車前認真對比乘車名單,與領隊教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二、每次車輛動身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情況正常后方可動身。校車定時參與年檢和交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全部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情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三、如有幼兒因特別緣由更改上、下車時光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
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教師必需在當日記錄中做特殊說明,以免遺漏。
四、跟車教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需對比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下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五、跟車教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需對囫圇車廂舉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六、跟車教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需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七、催促校車司機必需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章,并避開一切擔心全駕駛的行為。
八、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泊,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九、提示校車司機必需在幼兒上車坐穩后,跟車教師暗示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十、家長接送幼兒必需展示接送卡。
十一、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老師提前通知到該車全部跟車人員及司機。
校車管理制度
為了學校校車管理有條不紊、規范、強化職能,特制定校車管理制度。
首先學校要把防范交通安全事故的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切實加強領導將校車管理工作納入到重要議事日程。
(一)成立校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形成學校、車主、家長“三位一體”的`責任網絡和帶班領導、值班教師、學生家長“三位一體的乘車學生管理網絡。
(二)把責任逐一分解落實到崗,到人,最大限度的保障廣大學生安全。
(一)建立校車、駕駛員檔案,詳細掌握本校乘車學生情況以及轄區內校車數量,車輛所有人、駕駛人、運行時間,行駛路線、每個站點乘車人員等基本情況。
(二)負責清點乘車人數,組織學生上下車,維護乘車秩序與安全。
(三)(鎮)政府、行政村有專人負責組織本轄區乘車學生按時,有序上、下車,確保不漏一車,不漏一人。
(四)學校與鎮政府部門密切配合,與全社會形成合力,共同為學生的健康成長提供一個安全、穩定、和諧的環境。
做好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
(一)充分利用校園廣播站、宣傳廚窗、板報、安全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二)教育家長和小學生、兒童不乘坐超員車、報廢車、拼裝車、貨力、農用車(拖拉機、三輪車)等各類非法營運車輛。
學校將組織相關人員對校車運營情況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政府及相關部門,及時消除隱患,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發生,做到防患于未然。
學校與校車簽訂校車安全教育責任狀,學校與車主簽訂責任狀。
(一)建立校車及乘車學生檔案。
(二)運營校車,必須有座位險,有消防等安全設施,有接送學生記錄。
(三)有帶班領導、值班教師、學生乘車家長、乘車日記。做到定車、定人、定時、定站點、定線路。
(四)車主及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酒后及疲勞駕車,嚴格按照校定載客人數載客,保證營運車安全,技術狀況等合國家標準。
(五)建立完善校車管理制度,落實相關人員責任,有專人對校車運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法規現象,要及時制止、糾正,并及時上報有關領導及部門。
(六)制止車主及駕駛員不準載學生進入加油站,裝載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或其他人員。
(七)對校車管理一定要做好做實,切實把校車管理工作抓實、抓好、抓出成效。
校車管理制度
一、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或飲酒、醉酒后駕駛,或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督促校車駕駛人在行車前對校車安全技術的檢查。
二、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制止學生攜帶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及管制刀具等上車。發現學生無故缺席,及時與學生監護人或學校分管領導取得聯系。
三、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四、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途中離開座位、嬉戲打鬧、吃東西或將頭、手伸出車窗外等危險行為。
五、核實學生上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
校車管理制度
一、跟車教師必需在乘車前認真對比乘車名單,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二、如有幼兒因特別緣由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教師必需在當日記錄中做特殊說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教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需對比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四、跟車教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需對囫圇車廂舉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教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需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六、催促校車司機必需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并避開一切擔心全駕駛的行為。
七、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泊,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八、提示校車司機必需在幼兒上車坐穩后,跟車教師暗示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長通知到該車全部跟車人員及司機。
十、家長接送幼兒必需展示接送卡。
校車管理制度
校車管理工作是我校管理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為了規范我校的校車管理工作,特制定校車管理制度:
1、開學初,車隊老師跟車,核對學生信息(姓名、站點和接送情況),名單上要接送的學生若要改不接送,車隊老師須交家長的.說明字條給校車管理員。
2、車隊老師必須在下課鈴后___分鐘內(值勤老師在___分鐘內)到達集合地點管理車隊學生,維持車隊紀律,嚴禁學生在車隊內講話、隨意跑動,確保車隊安靜有序。
3、車隊老師每天要認真清點車隊人數,對于缺勤學生必須詢問班主任、或查看當天缺勤學生表,落實學生缺勤原因。因工作疏忽導致學生離校,追究其責任。
4、車隊老師要求學生戴好車牌上車,做好每天有檢查、有登記。
5、嚴禁車隊老師在放車時間段隨意離開本車隊做私人事情,管理好本車隊學生,防止學生在車隊打架、推拉等現象。學生上車安全有序,禁止瘋跑上車。
6、車隊老師不得擅自給學生調車,車隊有要調車的學生及時上報校車負責人。
7、車隊老師有事不能送車隊,本人及時告知校車負責人,嚴禁私自找人代送車隊。
8、當車隊出現人數與學校所發的名單不一致時,送車老師必須及時上報黎必。
9、車隊老師必須每天詢問車隊情況,并將車隊情況在學校網站上如實填寫。遇上需要跟車解決的問題,送車老師必須跟車去解決問題。
10、班主任每天詢問班級學生乘車情況,配合車隊老師處理班級學生車隊問題。
11、班主任每天提醒學生佩戴車牌上車,并隨時檢查學生車牌佩戴情況。
12、班主任不得留車隊學生在校,因班主任的疏忽導致學生未上校車責任自負。
13、因特殊情況學校需要車隊老師跟車的時候,車隊老師服從學校安排。
14、a號車學生離開等車教室后,必須關好所在教室窗、燈、風扇、門,整理好班級桌椅。
15、送車老師嚴格執行學校規定的“晴天方案”、“雨天方案”和“中途下雨天方案”。
校車管理制度
為規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平安,避開錯接、漏接狀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跟車教師必需在乘車前認真對比乘車名單,與當班教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二、如有幼兒因特別緣由更改上、下站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教師必需在當日記錄中做特殊說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教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需對比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做記號確認。
四、跟車教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需對囫圇車廂舉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教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需再次檢查乘車記錄。
六、校車司機必需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并避開一切擔心全駕駛的行為。
七、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須正確在各站點停泊,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八、校車司機必需在幼兒上車坐穩、跟車教師暗示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相關教師通知到該車全部跟車人員及司機。
十、家長接送幼兒必需在各接送點提前候車。
校車管理制度
為規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平安,避開錯接、漏接狀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跟車教師必需在乘車前認真對比乘車名單,與領隊當班教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二、如有幼兒因特別緣由更改上、下站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于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教師必需在當日記錄中做特殊說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教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需對比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四、跟車教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需對囫圇車廂舉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教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需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六、催促校車司機必需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并避開一切擔心全駕駛的行為。
七、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泊,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八、提示校車司機必需在幼兒上車坐穩后,跟車教師暗示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購置校車以結實耐用、省油、價格合理為原則。
校車超過規定的使用年限,由校長提出報廢,并提出專案購置申請。
十、校車使用。
校車使用校長指定特地的司機負責駕駛,非本校司機不得駕駛小學車輛。
校車使用前校車駕駛員應對校車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竊或損壞等,應立刻報園特長理。
校車天天應返回小學,將車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平安防范工作,如未按規定失職所造成的損失,應由校車駕駛員賠償。
公務校車不得擅自借給他人使用。
十一、校車保養。
校車駕駛員每周最少擦洗校車一次,如遇雨天,則須每日清洗,以防生銹。
校車各項零件設備的保養,由該校車駕駛員負責,須保持完整并注重是否被損。
十二、校車保養。
校車如需修理,應事先向園長申報核準,經批準后送小學指定修理廠修理。
校車行駛途中,發生故障需緊張送修的,應先報備主管人員核準。因為駕駛員使用不當或疏忽保養導致的校車或機件故障所需的維修費,由駕駛員負擔。
十一、油料。
油料油票由主管部門統一購買,由駕駛司機填寫領油申請表獲準后領用。
每月主管部門應將耗油量及行駛路程抽查一次,以防鋪張。十二、事故處理。
小學校車因公務行駛違背交通規章時,如屬個人過失,其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如屬校車本身不行抗力造成的罰款由小學負責。未經小學許可擅自使用公車,其事故責任概與小學無關,一切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十三、駕駛員管理條例。
1.“十不準,一銘記”的紀律原則。
“十不準”:
“一銘記”:
延續行車不超過四小時,注重歇息,杜絕疲勞駕駛。
2.駕駛員應仔細履行崗位職責,開展日常政治學習和車輛運行保養工作,要開正點車、平安車、衛生車、舒心車、低耗車。
3、駕駛員必需聽從調配,堅守崗位,服從指揮,隨傳隨到,按時出車,服務周到。
4、駕駛員必需嚴格遵守交通規章和平安防范規定,確保行車平安。
5、駕駛員必需對隨車工具、附件如數清理保管,走失或損壞要追究責任并負責賠償。
6、駕駛員負責車輛的年報審檢和養路費、平安管理費、保險費的按時清繳及各種行車證件的準時更換辦理。若造成工作失誤或損失,駕駛員應負所有責任。
7、駕駛員不得以車謀私,未經領導同意不得私自出車,為自己或他人辦事,一經發覺,除按規定收費外,經濟損失所有自負,并視其情節輕重,賦予適當行政處分。
8、節省燃料,節約維修費,普通故障和小修自己排解解決。油料單應一月審核一次。
校車管理制度
校車管理工作是我校管理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為了規范我校的校車管理工作,特制定校車管理制度:
1、開學初,車隊老師跟車,核對學生信息(姓名、站點和接送情況),名單上要接送的學生若要改不接送,車隊老師須交家長的說明字條給校車管理員。
2、車隊老師必須在下課鈴后5分鐘內(值勤老師在20分鐘內)到達集合地點管理車隊學生,維持車隊紀律,嚴禁學生在車隊內講話、隨意跑動,確保車隊安靜有序。
3、車隊老師每天要認真清點車隊人數,對于缺勤學生必須詢問班主任、或查看當天缺勤學生表,落實學生缺勤原因。因工作疏忽導致學生離校,追究其責任。
4、車隊老師要求學生戴好車牌上車,做好每天有檢查、有登記。
5、嚴禁車隊老師在放車時間段隨意離開本車隊做私人事情,管理好本車隊學生,防止學生在車隊打架、推拉等現象。學生上車安全有序,禁止瘋跑上車。
6、車隊老師不得擅自給學生調車,車隊有要調車的學生及時上報校車負責人。
7、車隊老師有事不能送車隊,本人及時告知校車負責人,嚴禁私自找人代送車隊。
8、當車隊出現人數與學校所發的名單不一致時,送車老師必須及時上報黎必。
9、車隊老師必須每天詢問車隊情況,并將車隊情況在學校網站上如實填寫。遇上需要跟車解決的問題,送車老師必須跟車去解決問題。
10、班主任每天詢問班級學生乘車情況,配合車隊老師處理班級學生車隊問題。
11、班主任每天提醒學生佩戴車牌上車,并隨時檢查學生車牌佩戴情況。
12、班主任不得留車隊學生在校,因班主任的疏忽導致學生未上校車責任自負。
13、因特殊情況學校需要車隊老師跟車的時候,車隊老師服從學校安排。
14、a號車學生離開等車教室后,必須關好所在教室窗、燈、風扇、門,整理好班級桌椅。
15、送車老師嚴格執行學校規定的“晴天方案”、“雨天方案”和“中途下雨天方案”。
說明:對違犯上述要求的`教師,情節較輕的,由學校提出書面警告;情節較重、造成不良影響的,責令教師本人作出書面檢查,并在全體教師大會上予以公開批評;情節嚴重、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學校予以辭退。
校車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車輛系指大學學校后勤會館現有車輛(面包車)。
每三條該車由學校后勤會館辦公室管理。
第四條車輛由專職司機駕駛,專職司機每周定期對車輛檢查及保養,以維持機件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第五條車輛的有關證件及保險資料統由會館餐飲部保管,按車建立資料、費用檔案。
第六條各部門需要使用車輛時,應事先填妥'派車單',總經理或餐飲部經理簽字;使用人持'派車單'方可出車。當日不能簽字的,需電話請示,第二天補簽。
第九條無餐飲部經理、會館總經理出具的派車單',司機不能出車。個人私自用車,應予懲處。除補齊各種費用外發現一次扣當月工資50元,發現二次扣當月工資200元,并調離工作崗位或予以除名。
第十條各部門派車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車輛為會館購買商品及公務物品專用車輛。
(二)車輛不得運載任何與業務無關的職員或物品。
(三)車輛行前應特別注意安全檢查。
(四)車輛行車途中應特別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負擔。
第十一條司機每日填報'行車日報表'由餐飲部經理簽字后報(辦公室文秘)核算員,由會館核算員核對實際里程數后,雙方簽字;每月的5日前,由核算員把上個月的行車情況統計后呈報會館領導審核。
第十二條'行車日報表'所載里程數應與車輛里程表相符,不符數額應由司機負責繳納差數里程汽油費。
第十三條節假日或業余時間車輛的.使用應呈請會館總經理核準后方可出車。
第十四條車輛日常任務結束后和節假日應停放在會館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妥。
第十五條車輛燃油由司機到會館指定地點加油,并填寫'車輛燃油報表',經會館餐飲部經理簽字后方可加油,特殊情況需電話請示,并于第二天上班后補簽。否則,為私自加油,一經發現一次扣當月工資500元,以此類推。
第十六條車輛需要維修、保養時,一是填寫'車輛維修、保養明細表';二是向會館經理請示,并說明原因;三是領導同意后,到會館指定的廠家進行維修和保養;四是私自維修車輛,費用自理。
本辦法經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校車管理制度
為加快學校建設步伐,進一步加強機動車輛的科學管理,真正服務于教育教學、教研、會議及業務交流等工作,確保安全行車,保證全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學校行政領導日常公務用車、教師業務學習、培訓、交流等工作用車。
2、來賓接待及學校重要會務用車。
3、校長、辦公室主任指派的臨時緊急用車。
1、辦公室為車輛管理部門,負責車輛的調配,車輛由辦公室統一調度,除校長、辦公室主任外,其他單位任何人均無權調度車輛,駕駛員也不得私自答應出車。
2、派車堅持服務教學,厲行節約的原則,根據工作主次、急緩派車。
3、各部門因工作需要用車,必須由部門負責人提前一天(特殊情況除外)與辦公室預約,由辦公室安排駕駛員出車,否則駕駛員不得出車,出車用途與主任通知不符時駕駛員有權拒絕出車。未經辦公室安排,任何人不得隨便派車、出車,否則對當事人和駕駛員以違紀論處,嚴禁私自出車。
1、車輛保管實行一人一車制,駕駛員對該車負有保管責任。
2、車輛屬學校公共財產,必須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駕駛,確保人員和車輛的安全。
3、外出停放車輛時盡量選擇比較安全場所,上好排檔鎖,不要在車里明顯位置擺放手機,手包等物品,在確保車輛安全的情況下方可離開。
4、辦公室駕駛員因公差或請假,其所保管的車輛的一切證件及鑰匙,應交由辦公室暫存。
5、車輛發現故障需要維修的須事先提出申請,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辦理維修事宜。維修時,駕駛員應在現場督辦。
6、在駕車過程中,應保證通訊設備處于良好的狀態,以便在緊急情況下,與學校聯絡。
7、每次出車前,應查看輪胎情況,觀察儀表盤的各種信號指示燈,如有異常,應及時報告辦公室聯系修理單位,盡快認定發生問題的部位,及時予以修理,堅決杜絕帶病車上路的現象。
8、日常情況下,應在指定加油站加油,如果在其他加油站用現金的方式加油,報銷時必須附上有辦公室主任簽字的有關說明。長途出車可酌情處理。
9、車輛修理必須到政府采購中心指定的修理廠,辦公室在比較修理質量和價格的基礎上,固定1-2家修理廠負責學校車輛的日常修理。其他人員不得擅自將車輛送至固定服務商以外的修理點,否則將自行承擔費用。
10、車輛不得出借、出租或與其他單位和個人調換使用。各部門之間不允許私下互借車輛,更不允許私自借給學校以外的人員使用。私自借出車輛而發生交通事故,全部費用由借出和借入部門的車輛負責人和保管人承擔。
1、辦公室負有對本部門駕駛員交通安全教育和檢查監督的職責。駕駛員要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素質,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到不違章,無事故,優質服務,安全行車。
2、認真執行例行和定期的維修保養和保潔工作,愛護車輛,保持車況良好。堅持“三檢查”制度,即出車前檢查、行車途中檢查、收車后檢查。
3、駕駛員要妥善保管車輛行駛證、養路費證等證件,如有丟失,要及時報告,并自行補辦,費用自理。
1、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
2、根據辦公室駕駛員崗位的特點,除出車外,要求駕駛員上班時間原則上必須在工作室內待命。節假日、雙休日、寒暑假以及其它上班以外時間,駕駛員也應做到隨叫隨到。
3、服從安排,準時準點出車。值班或工作時間內如因病、因事不能出車者,事先必須請假。
4、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精神面貌和駕駛技能,著裝整潔。不允許酒后駕車、疲勞駕車和超過核定時速駕車,確保安全行車無事故。
5、保持車輛內外整潔,車內無雜物,無異味。
6、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檢,負責辦理年度保險等具體業務。
7、嚴守保密紀律,不插話,不議論,不傳話。
8、車輛離開本市時,駕駛員應主動告知辦公室,以便了解和掌握車輛動態。
9、實事求是,按規定領取補助,核銷的燃油費、停車、過橋過路等費用必須與承擔的出車任務相符。
1、在無照駕駛、未經許可將車借與他人使用而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的,由駕駛人員負擔損失,并予以紀律處分。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承擔。
3、各種車輛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時,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立即向學校報告,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學校報告。
4、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后,再視實際情況處理。
5、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應視責任具體處理。
校車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校車使用管理,節省支出,削減鋪張,提升辦事效率,增加平安系數,結合我校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小學校長直接管理校車,由后勤服務中心詳細管理人員負責派車。
二、小學各部門用車,需提前一天到后勤服務中心填寫出車單,統一支配發車,合理使用。
三、小學各部門用車必需按行車路線行駛,中途不得轉變路線,不允許以單位出車辦理私人之事。
四、小學車輛原則不外借,如特別狀況,要經小學校長批準,方可派車。
五、上班時光外因公用車的,必需經小學校長簽字同意后方可用車。
六、節假日校車必需停在小學內,特別狀況需要用車必需經小學校長簽字同意后方可。
七、未經校長或小學主管領導同意,擅自將校車開出小學的,假如浮現任何平安事故,一切責任由本人負責。
八、小學車輛必需在市內采取定點加油、定點保養、定點修理、定點購買保險。
九、司機必需自覺遵守交通規章。如違章行駛、停放,所有責任由司機自負。
十、同學外出訓練、競賽等活動,由小學專職司機接送。
校車管理制度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平安,切實保障同學的生命平安和小學財產平安,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章,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不超員,不超速。
6、保持車況良好,常常檢查車輛運載狀況,發覺問題準時解決。
7、必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平安法》及有關交通平安管理的規則制度。
8、幼兒上下車時,跟車教師應在車下引領,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11、核實幼兒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幼兒已所有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