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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預案篇一
為了建設安全和諧教學環,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我校在學校領導的正確指導下,通過全體教職員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現就學校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認真貫徹落實市、區信訪工作會議精神和6月13日全區信訪工作推進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重點排查化解一批有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矛盾糾紛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堅決防止進京非正常上訪,全力遏制到市赴省集體上訪和重復上訪,力爭實現信訪總量大幅度下降,信訪形勢明顯好轉,為20xx全國露營大會和“絲路春”杯張掖〃中國汽車拉力錦標賽順利舉辦及x順利召開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切實加強學校內部管理 學校領導結合行政例會、全體教師大會、各條線工作會議,認真及時宣傳構建“和諧校園”這一辦學理念。無論布置工作,還是各類檢查考核,都吃透政策、講清道理,用事實來說話,以工作實績為重要參考依據。從以往幾次教代會所提供的議案和意見的內容來看,無一起涉及教師與教師之間、領導與教師之間的矛盾糾紛;由于學校按規矩辦事,不斷加強管理,重視構建“和諧校園”,近幾年來,可以說沒有出現一例矛盾激化的事例。這與學校領導加強管理,重視避免出現內部矛盾和糾紛是分不開的。
1.深入排查,徹底摸清底數。本著早發現、早控制、早解決的原則,按照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要求,逐校認真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工作,重點排查因矛盾糾紛未妥善解決有可能引發進京赴省到市來區集體上訪、非正常上訪問題;勞動保障等引發的矛盾糾紛;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逐一登記造冊,逐案建立臺賬,真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2.多措并舉,確保解決問題。調處化解工作是這次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集中整治活動的核心。我們堅持一手抓排查、一手抓化解,把解決問題貫穿于活動始終,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嚴格落實“四定三包”(即定包案領導、定辦案學校、定辦結時限、定辦案措施,包調查、包處理、包解決問題)責任制,多措并舉,綜合運用行政、法律、經濟等多種手段和教育、協商、調解等多種方法,真正做到“三見六到位”(即見人、見事、見結果,合理訴求解決到位、無理訴求教育到位、違法行為處置到位、生活困難救助到位、過錯責任追究到位、訴訟程序引導到位),努力把各種矛盾和問題解決在當地,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實現“案結事了”、息訴罷訪的目的,堅決防止因問題得不到解決而引發集體越級上訪和非正常上訪。
3.強化宣傳,依法規范秩序。學校一手抓矛盾糾紛的化解調處,一手抓信訪秩序的維護規范,在妥善解決問題的前提下,把法制宣傳教育作為這次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集中整治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加以落實,進一步加大對《信訪條例》及“兩院三局”《關于依法處理涉訪違法行為的通告》的宣傳教育力度。
提供師生、家長申訴渠道 作為學校管理者,自身素質要強,開展工作有方,這就要求每一位學校中層管理人員、年級組長、教研組長不斷加強學習,做到品德高尚、業務過硬、懂政策、懂法律、責任心強。近幾年來,我校這支管理隊伍素質有了明顯提高,在開展工作的過程中能做到減少問題的發生概率,能做到及時妥善解決問題、能做到問題的解決不出校門。
從學校一頭來說,做到校務公開,增強管理透明度,也是減少矛盾糾紛的一貼良藥。該項工作,學校行政、工會十分重視,很早就成立了校務公開領導小組。凡大事、重大決策及時公開。優秀表彰、各類先進推薦、各項工作考核結果做到提前公示,無疑義后再予以定局。
關于家長工作。我校從2方面入手:一是認真溝通學校與學生家長間的信息通道,提高廣大家長教育子女的水平和對學校工作的積極配合程度;二是要求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經常與家長聯系,有事及時耐心主動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把意見化小,把小事化了。
不過,一所學校難以避免教師、家長和學生對學校管理產生意見。一旦突出問題和意見不及時處理,很有可能出現矛盾糾紛,甚至事態進一步激化。為此,我校的對策就是提供暢通的申訴渠道,熱情及時予以解決或答復。如果教師、家長有意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主管科室領導能解決的由主管科室領導負責解決,主管科室領導不能解決的提交行政會議、教代會討論解決,學校解決不了的也要耐心做好解釋工作。除了處理解決問題程序明確外,學校還公布了學校熱線電話、校長電子信箱,開通了校訊通。從源頭上預防、減少和化解矛盾,落實“抓早、抓小、抓苗頭”的要求,努力構建和諧校園。
工作頭緒多,難免會出現漏洞和不到位的地方。這就要求每一位教職員工在工作的過程中及時總結,不斷反思,決不犯同一種錯誤。如果出現工作問題或漏洞,應及時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予以彌補,不斷改進工作,以求增強實效。我校是這么要求的,也是這么做的。
總而言之,我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是十分有效的。我們深信:通過不斷努力,加強管理,提高教育質量,一定會使學校辦學品位進一步得到提升,一定會使周邊老百姓對我校更加放心滿意。這也為我校努力構建和諧校園,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六、排查清理出的主要矛盾糾紛
1、原辭退的民辦教師要求享受生活補助問題沒有得到解決。
2、學生上下學車輛接送,按核載人數接送,產生了較大的費用加重了學生家長的經濟負擔,學生家長意見大。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預案篇二
一年來,我鎮以創建平安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根本,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打好“三大戰役”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有效整合三大調解資源,實現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三種調解方式的有機結合,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一年年來,共排查矛盾糾紛上百件,調處上百件,成功率達98.8%。
穩定是第一要務,辦黨委、行政把該人民調解工作當維護農村穩定,構建平安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列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檢查內容,擺上了重要的議事日程。一是建立組織機構。為了加強對活動的組織領導,黨委、行政成立了以分管政法工作的黨委委員政法書記任組長,派出所長、司法所長,民政、團委、婦聯、計生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具體負責活動的研究部署、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各村、各單位也建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以調委會為平臺,形成各類社會矛盾糾紛統一由調委會受理、分流、調處、督辦、報結、回訪的調處機制。使組織網絡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確保了活動的順利開展。二是明確職責分工,配齊配強人員。為便于工作開展,將綜治辦、司法所的干部集中到調委會,合署辦公,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同時按照工作的實際需要和各部門的職能,整合內部資源,發揮綜合優勢,每天安排一名素質高、業務精的職能部門同志在辦公室值班,實行聯合辦公,聯動聯調,專兼職結合,保證了每起糾紛有人問、有人管、有結果。三是嚴格辦理,規范流程。按照受理、約談、告知權利義務、調解、整理歸檔、辦結的工作流程,以綜治、信訪、司法為主,各部門各負其責、聯動聯調,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機結合,堅持依法調處,切實規范調委會運作。四是加強中心硬件設施建設。五是完善基層調解網絡。以辦調委會為龍頭,以村調委會和糾紛調解員、糾紛信息員、法制宣傳員為基礎,其他調解組織形式為補充,在每個村委會都設立了矛盾糾紛調處室,明確一名分管調解工作的公文寫作領導負責并與調委會協調配合,形成上下貫通、左右銜接、配合聯動的基層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網絡體系。同時按照綜治工作群防群治的工作要求,還在各組落實了基層信息員21余名,保證信息靈敏、暢通,確保矛盾糾紛能在第一時間得到及時有效的發現、調處、化解。
發展是硬道理,綜治是硬措施,穩定是硬任務,,領導重視是關健。一是狠抓責任落實。堅持辦、村、組三級矛盾糾紛排查制度。辦事處每個月排查一次,村及單位每星期排查一次,在排查工作中,辦調委會采取領導分工負責制,組織調解人員逐村、逐組進行地毯式排查,同時抽調得力人員對重點村、重點場所開展重點排查,對排查出來的各類矛盾糾紛隱患,分析情況,研究對策。辦、村、組三級,層層簽訂責任制,對工作實行目標管理,形成了“層層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綜治工作格局。二是堅持領導親自抓。領導親自參與、親自抓是工作上臺階的關鍵。按照“一個矛盾、一個領導、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個一”要求,落實矛盾糾紛調處責任制度,強化調處責任落實,實行“誰家孩子誰家抱”。把矛盾解決在辦、村一級,解決在萌芽狀態。
矛盾糾紛是客觀存在的,關鍵在調處和化解,及時、妥善地排查和處理矛盾糾紛,是保持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半年來,我辦按照市委提出“矛盾糾紛調解年”的工作要求,在調處和化解上狠下功夫,確保社會穩定。一是快介入,快控制。二是結合辦情,依法調處。三是制度健全,責任到位。對維護社會穩定,我辦嚴格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將維穩工作納入年終考核內容,作為獎懲的主要依據之一,將化解矛盾工作擺在第一位。穩定工作,任重而道遠。我辦狠抓制度建設,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一建立工作責任制度。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預案篇三
制度是個社會的游戲規則,更規范的講,它們是為人們的相互關系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為此,我們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來提高辦事效率,才設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們本站為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參考:
一、聯席會議制度
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成員單位會議,研究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矛盾糾紛調解方案,分析當前矛盾糾紛形勢。
二、排查制度
堅持執行每半月排查一次社會矛盾糾紛,重要時期,實行每日排查和“零報告”制度,對一些苗頭性、傾向性的突出問題,及時組織開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議,制定調處方案。
三、分流制度
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服務中心對群眾要求調處的社會矛盾糾紛,實行統一登記受理,然后根據矛盾糾紛的性質、類別,按照“屬地管理”、“分級管理、歸口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流指派到有關部門和單位。對中心分流指派的矛盾糾紛,有關部門或單位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務和要求,強化調處責任,落實調處措施,確保調處效果,并及時反饋調處結果。
四、移送制度和歸口管理制度
調處服務中心對所有受理的社會矛盾糾紛,實行一個窗口對外,按照“統一受理、集中梳理、歸口管理、依法辦理、限期處理’’的原則,視情況分流或直接組織調處:
1、涉及優撫安置、社會救濟、殯葬管理等矛盾糾紛,由民政辦會同當事人所在村負責調處。
2、涉及保險、勞動爭議、工傷等矛盾糾紛,由勞動保障所會同黨政辦、當事人所在村負責調處。
3、農村經濟政策、經營和財務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糾紛,由農經站會同國土資源所、當事人所在村負責調處。
4、有關土地法律、法規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劃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爭議,土地有償轉讓,農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濫占濫用耕地等矛盾糾紛,由國土資源所、司法所會同當事人所在村負責調處。
5、城鄉建設規劃、城鎮管理以及拆遷補償和安置等矛盾糾紛,由城鎮建設辦會同當事人所在村負責調處。
6、消費者權益,商品質量糾紛,經濟合同糾紛,市場監督和管理等矛盾糾紛,由經濟管理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調處。
7、計劃生育方面的矛盾糾紛,由計生辦和有關部門、相關村負責調處。
8、涉及企業產權改制、安全生產等矛盾糾紛,由派出所和有關部門、相關村負責調查。涉及上訪的矛盾糾紛,由信訪辦牽頭、有關部門負責調處。
9、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糾紛,由綜治辦會同派出所、司法所、當事人所在村負責調處。
10、其他民事矛盾糾紛由司法所和村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服務站調處。
11、上述單位對所屬矛盾糾紛必須進行面對面的調解工作,確實調處不了的,由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服務中心抽調人員協調調處。
12、重大疑難矛盾糾紛,由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服務中心直接調處。
五、聯動聯調制度
1、涉及到多個部門或跨村的矛盾糾紛,由調處服務中心組織相關單位進行聯合調處,相關單位應按照中心要求,抽調人員按時參加聯合調處工作。
2、對中心指派分流的矛盾糾紛,相關單位及時指派領導和具體負責人按時間要求進行調處,不得拒絕推諉。
3、矛盾糾紛調處實行領導包案負責制,各級領導對中心指派負責的矛盾糾紛應當負責指導、督促或親自參加調處工作。
4、中心調處矛盾糾紛時需要有關部門配合支持的,有關部門要積極參與,不得拒絕。
5、矛盾糾紛確因部門決策不當或行政行為不當引起的,相關部門要立即糾正,防止矛盾糾紛激化。
6、中心實行矛盾糾紛調結報告制度。
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糾紛,由鄉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服務中心召開聯席會議進行協調,集中力量進行調處。從而形成分工負責與聯合調處相結合、屬地管理和集中調處相結合的“大調解”格局,做到信息聯通、力量聯動、糾紛聯排、矛盾聯調。
六、督查回訪制度
1、定期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工作。
2、對分流指派給有關單位的矛盾糾紛進行跟蹤了解,提出調處意見。
3、走訪當事人,了解調解協議履行情況,聽取群眾對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4、對未調結的矛盾糾紛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以上的繼續調處和控制工作。
5、定期通報有關單位對中心分流指派案件的調處情況。
七、檔案管理制度
1、中心工作檔案包括:(1)調處網絡組成人員名冊;(2)會議記錄、培訓記錄、業務學習記錄;(3)矛盾糾紛受理、分流、調處情況登記薄;(4)矛盾糾紛調解卷宗;(5)中心年度工作計劃總結、兩次以上矛盾形勢分析報告;(6)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相關材料;(7)其他應當歸檔的文件、材料。
2、中心直接調處的矛盾糾紛調處結束后,應及時形成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卷宗包括以下內容:(1)卷宗封面;(2)卷宗目錄;(3)調解申請書;(4)調查筆錄;(5)證據材料;(6)調解筆錄;(7)調解協議書;(8)回訪記錄;(9)附卷材料。
3、中心調解的簡易矛盾糾紛,未制作書面調解協議書的,應填寫《矛盾糾紛受理調解登記表》,統一歸檔。
4、中心應當根據要求及時認真填寫月報表、半年報表和全年報表,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縣綜治辦。各類統計報表應按時間、年限分類裝訂成冊,建立統計檔案,妥善保管備查。
5、矛盾糾紛調處材料應在調處結束后一周內整理歸檔。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
八、培訓制度
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服務中心負責對本轄區調解人員進行培訓。使廣大的調解人員明確職責,掌握與調解工作相關的法律知識,調解的方法與技巧。按照“為人正派,辦事公道,有群眾威信,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選配好調解人員。中心工作人員要實行公開上崗制度。
九、考核制度
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服務中心建設情況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服務中心根據實際制定對成員單位及工作人員的考核辦法,對調處工作成績突出的先進單位、先進個人予以表彰,對因調處工作不力導致矛盾糾紛上交或激化的單位嚴格按照綜治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要求,進行處理。
十、責任制度
以嚴格的責任制來確保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取得實效。建立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解責任制和分級責任制,實行領導定期接待、包案負責制、直接參與社會矛盾糾紛的調處。執行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報告制度,凡是大疑難矛盾糾紛,應及時向鄉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服務中心報告請示。建立責任倒查制度,對因矛盾糾紛調解和排查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和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嚴格進行責任追究。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預案篇四
為有效化解各類影響社會安全穩定的風險隱患,維護好全鎮社會穩定。我鎮對全鎮社會矛盾問題進行排查、調處,重點圍繞解決群眾實際問題,狠抓工作落實,解決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現將我鎮開展社會矛盾問題專項活動開展工作經驗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
為進一步加強對社會矛盾問題排查化解工作的領導,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維護社會穩定大局。我鎮成立了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從綜治辦、司法所、林業站、國規環安站、水利站等站所抽調人員組成社會矛盾問題排查化解工作小組。根據社區村委數量,成立工作小組,深入全鎮各行政村屯開展工作,在人、財、物上給予調解工作組進行優先保障,并根據社會矛盾人員、群體、案件的實際需要,成立專門的工作組實行領導包案制度。同時,負責部門、責任人員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及部門職能,在全鎮形成了上下貫通、層層落實的工作組織網絡,保證了我鎮社會矛盾糾紛隱患排查化解工作正常開展。
(二)夯實任務,妥善處理各類矛盾糾紛
我鎮社會矛盾糾紛隱患排查化解穩控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要求“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認真排查調處各類敏感人員和敏感群體案件。
1、堅持信訪問題定期排查。各村委組織專人,20xx年以來,對轄區內對信訪、三大糾紛等敏感人員案件工作進行定期排查,對于排查出的不穩定因素要及時匯總,重要情況及時上報鎮綜治辦,做到心中有數,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及時防范制止。
2、全力化解矛盾糾紛。例如,在x月x日,我鎮值班領導及值班人員到x村成功處理一起村民及村干之間糾紛;x月x日,我鎮綜治辦、司法所及村委干部到x村調解一起宅基地糾紛;通過各包案領導、包村干部、村干部將排查發現的問題盡力協調解決,爭取將一些不穩定因素及時消除在萌芽狀態,把一些熱點、難點信訪問題解決在形成越級上訪、群體上訪之前。
3、對于一些多次調解仍無法消除的不穩定因素和長年上訪的纏訪戶,要求村干部、包村干部和鎮包抓領導切實負起責任,隨時注意其動向,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堅決防止矛盾激化和出現越級上訪事件。
(三)健全制度,做好信訪案件調處工作
為了確保各類信訪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我鎮不斷提高接訪工作的能力和處理信訪突發事件的能力。
1、加強值班,確保信訪信息暢通。鎮領導班子成員每天輪流帶班,辦公室人員做到24小時值班,確保上下聯絡通暢。對于各種來訪及時接待,認真詢問記錄,及時向領導匯報情況。同時,做好各種信訪資料的整理與歸檔工作。
2、努力做好接訪勸返工作。對于有發生的越級進京、赴省市等上訪事件跡象,嚴格有關規定迅速行動,立即將上訪群眾接回并穩控在當地,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做到接得回,穩得住,不返流,不倒流。
3、加大政策宣傳力度。鎮村干部做好相關法規、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導向。同時,在制定實施村集體經濟發展規劃等同時,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充分考慮群眾實際利益,正確處理各種關系,防止因矛盾激化而導致的信訪事件發生。
(四)重點人員化解穩控工作情況
20xx-2019年以來,群眾來訪呈逐步減少的趨勢,群眾大多采取個訪的方式,集訪、來信減少。許多不穩定因素被化解于萌芽,制止于初動狀態。這一趨勢是我鎮努力暢通信訪渠道,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的結果。
我鎮社會矛盾問題排查化解工作雖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隨著社會變革發展,各類情況復雜化,調處難度加大,存在如下困難:
(一)辦案人員少、人員素質不高
由于排查化解工作組的部分工作人員多數是從相關單位抽調的人員組成,所抽調人員在各自單位擔負著相當的業務,加之沒有很好系統地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缺乏必要的技能知能,僅憑現有工作經驗,對開展社會矛盾問題排查化解工作存在較大困難。
(二)工作量大、任務繁重
我鎮人口多、地域寬、矛盾糾紛多,歷年積案就多達十余件,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林權、地權的改革,各種糾紛矛盾不斷產生,調處工作難度較大。
(一)繼續開展重點人員、重點群體、重點案(事)排查化解工作,健全動態管控機制,嚴格實行黨政領導和分管領導包案責任制,層層分解任務和細化責任,切實落實“專人專班、一盯一、多盯一”的化解管控措施,為重大節日活動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加大培訓力度,充實調處工作隊伍,定期組織調處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學習,提高調處工作人員水平,把責任心強,整治覺悟高,熟悉調處業務的人員充實到調處隊伍中來。
(三)多加學習教育,與其他鄉鎮單位探討排查、化解調處好方法,學以致用。
(四)高度重視群眾的來信來訪,想為群眾所想,急為群眾所急,及時處理群眾的來信來訪,加大力度對現有案件進行及時辦結。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預案篇五
為認真貫徹落實〈集中開展衛生系統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實施方案〉的實施意見》的精神,以創建“平安醫院”、“三好一滿意”活動為抓手,結合我院結合實際,自20xx年11月起,通過組織動員、全面排查、總結提高等階段,現已初步完成本次專項活動,為進一步鞏固已取得的成果,現將我院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總結如下:
我院成立以黨委書記、院長為組長,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及副院長為副組長,院辦、醫務、總務、器械、藥劑等職能科長為成員的院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領導小組,并落實各成員職責,形成組織網絡,定期反饋專項活動進程情況,活動得到充分落實。
1.排查醫療業務方面的矛盾糾紛
醫務部門對進一步完善臨床診療技術規范,規范醫務人員的診療行為進行排查,采取適宜技術,避免過度治療。嚴格執行《處方管理方法》,并制定了《醫院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就合理使用抗生素進行了專題培訓和考核,與臨床各科主任、醫務科、藥劑科簽訂了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責任狀,確保抗生素的合理使用。認真落實病情告知制度,暢通醫患溝通渠道,提高患者對醫院的滿意度,努力減少醫療醫患糾紛。
2、排查醫療服務方面的矛盾糾紛
急診、掛號、藥房、檢驗等窗口是易引發醫患矛盾糾紛的科室。院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態度。要求醫務人員對患者滿腔熱忱,高度負責。推行文明用語和服務禮儀,增設掛號、藥房人員、減少排隊,杜絕服務忌語和服務態度“生、冷、硬、頂、推”現象,患者糾紛投訴處理機制完善,醫患關系和諧。二是改善服務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按照“程序最簡、效率最快、時間最短、服務最優”的要求,簡化就醫環節,縮短醫療流程,提升工作效率,使就醫流程井然有序、順達通暢;開設急診病人綠色通道,實行24小時急診服務和檢查結果限時報告制,門診實行導醫導診服務,確保患者就醫方便、快捷。
3.排查職工隊伍穩定的矛盾糾紛
由于醫院存在在編職工、人事代理聘用、勞務派遣工等用工方式,易帶來新的問題和矛盾。醫院人事部門制定完善的職稱評審、人員準入和人事分配制度,并積極引進醫院急需的高級職稱人才,穩定職工隊伍和留住人才。根據崗位設置原則,合理分配人力資源。
醫院矛盾糾紛排查領導小組結合區衛生局關于開展活動的實施方案以及我院相關制度,對開展矛盾排查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醫務科對醫患糾紛進行統計、記錄和分析,及時調解;對重大醫患糾紛,組織力量化解;對引起關注的糾紛,在穩定事態發展的基礎上,利用合法渠道加以解決。在開展此專項活動的過程中,醫院堅持邊排查、邊化解、邊總結,建立長效的工作機制,以確保取得實效,確保我院安定穩定,促進康復醫院醫療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預案篇六
充分整合信訪、綜治、司法、紀工委、12345熱線等多部門資源,全方位排查收集矛盾糾紛線索,實現應查盡查,應早盡早。
一是常規排查不留死角。按照“街道大網格--社區中網格--村居小網格--小組微網格”的四級網格管理模式,劃分中網格12個,小網格78個,微網格173個,142名專職網格員和32名兼職網格員分配到各網格,做實日常走訪排查,及時收集各類苗頭隱患。
二是立足實際突出重點。依托日常走訪排查、12345市民熱線等渠道,主動梳理分類,聚焦鄰里糾紛、婚戀家庭、感情糾葛、土地流轉、征地拆遷、欠薪欠債、肇事肇禍精神病等進行重點排查,積極落實分析研判,強化法律宣傳,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化解、早穩控。今年1-10月份,共巡查走訪37000余人次,發現問題隱患400余個,當場解決200余個,上報街道平臺統籌協調解決問題200余個,處理反復性市民熱線問題158起。
三是回訪排查鞏固成效。為確保各類矛盾糾紛清倉見底,街道組織專人對已經化解的矛盾糾紛逐一回訪,堅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充分做好善后跟蹤處理和當事人的思想動態掌握,認真聽取當事人雙方的意見看法,疏導情緒,防止矛盾糾紛再次反彈。
堅持把非訴訟解決矛盾糾紛機制挺在前面,積極協調綜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信訪、紀委等部門,構建黨工委主導、綜治協調、站所履職的多元化解格局。
一是充分發揮調解中心作用,筑牢和諧穩定“第一道防線”。以司法所為主導,成立“潤心”一站式矛調中心,中心占地1000多平米,設有公共法律服務室、群眾來訪接待室、心理咨詢室、法治圖書室和“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解服務站。調解中心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調處、一條龍服務”的矛盾糾紛調處化解機制。今年1-10月份累計接待來訪群眾289人次,調解矛盾糾紛268起。對調解不成的案件,引導當事人通過勞動仲裁或訴訟等方法途徑盡快解決,司法所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預案篇七
上半年,我鎮在上級有關部門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調防結合”的調解方針,繼續深入開展各種形式的排查調解工作,取得了工作實效。上半年的工作情況如下:
1、進一步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領導小組工作,調整充實相關領導,嚴格落實“領導組會議”、“重大糾紛協調會議”等項制度,創新“定責任、定人員、定時限、定調處”的方式,確保重大矛盾糾紛的及時有效解決。
2、進一步加強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領導,今年我們重新完善了以“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為核心的領導責任機制。
為了維護社會長期穩定,推進平安建設深入發展,從建立完善矛盾、糾紛排查的長效機制,提高基層矛排工作活力的要求出發,我們大力推進了三項機制建設,即從建立健全社會矛盾糾紛預警、化解,應對三項機制入手,全面強化了全社區的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1、進一步規范了矛排工作預警機制。進一步健全了社區矛排組織,抓好基層矛排信息員的組織建設,提高了預警意識,強化了預警職能。
2、健全了以排查為主體的源頭化解機制。在矛排、信訪兩個渠道獲取矛盾糾紛信息的基礎上,不斷深化矛盾糾紛排查調查工作,繼續發揮基層防線的作用,做到早排查、早發現、早調處,堅持每個月一排查、一分析,對排查出的矛盾要進行梳理,然后實行“分級負責、歸口管理”,對重大矛盾糾紛進行督辦,并落實定期報告制度,對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內部,解決基層。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預案篇八
6月7日,按照《中共大連市委、大連市人民政府關于打贏農村扶貧攻堅戰的意見》精神,確保到20xx年完成貧困殘疾人全部脫貧的目標任務,市殘聯在莊河市召開殘疾人扶貧攻堅戰工作會,進一步明確細化了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據悉,到20xx年,本市殘疾人人均可支配收入將達到1.4萬元以上。
記者了解到,此次市殘聯扶貧工作的目標是:到20xx年,全市128個低收入村全部摘帽,殘疾人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4萬元以上,對農村特殊困難殘疾人實現政策兜底。
會上,市殘聯教就處通報本輪扶貧工作對象及工作進展情況。據悉,本市128個低收入村中有殘疾人11958人,其中低保殘疾人4195人,非低保殘疾人7763人,建檔立卡工作正在進行中。
會議還提出要建立一個組織,做到四個服務到位。即市及區殘聯分兩級建立農村殘疾人扶貧工作領導小組,選派工作人員在每一個低收入村建立殘疾人扶貧攻堅工作隊,并落實工作責任到人。
四個服務到位是,針對每個殘疾人按村建立一本精準扶貧臺賬;聯系分析致貧原因,制定可行的扶貧方案;制定符合實際的脫貧標準;制定具體摘帽時間表,并督促各村幫扶單位進行落實。
會議指出,要全面梳理本市制定的各項殘疾人優惠政策,為每一位殘疾人量體裁衣,確保各項政策的落實到位,不留死角。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符合條件的貧困殘疾人家庭實施政策性保障兜底,實現應保盡保。
另外,本市還將實施健康扶貧工程,保障特殊困難殘疾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切實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對特殊困難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納部分由財政給予補貼。加大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慈善救助等幫扶力度,將符合農村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圍的困難家庭納入救助范圍,使其大病醫治得到有效保障等等。
本市還將切實做好產業扶貧工作,對前景好,吸收殘疾人就業人數多,效果明顯的農村產業項目,可指定優惠政策進行扶持。充分調查研究,利用好農村資源條件,幫助農戶解決資金技術等難題,大連發展生態養殖等優勢特色產業,提高殘疾人的可持續增收能力。
據悉,市殘聯成立的農村殘疾人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區市的殘疾人扶貧工作進行考核,把各區市的協調扶貧資金到位額度,為殘疾人群眾辦實事數量,主要領導到農村一線進行調研和現場辦公的次數,扶貧任務完成情況等作為主要考核內容。
下一步,市殘聯還將研究出臺大連市農村殘疾人扶貧攻堅工作方案。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預案篇九
我校根據上級的指示精神,我校認真開展排查調處矛盾糾紛和校園安全隱患排查,現將排查情況總結如下:
1、我校有代課教師。我校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代課做好安撫工作,宣傳國家的政策和法規,關心他們工作和生活,鼓勵他們自立自強。
2、學校與周邊居民沒有糾紛,相處融洽。
3、我校嚴格收費標準,沒有在收費問題上引發矛盾糾紛的情況。
4、我校無因教師、學生發生意外傷亡事件引發矛盾糾紛情況。
5、我校無因學校校園和學校周邊治安問題引發矛盾糾紛情況。
1、我校無校園周邊治安混亂和突出治安問題的情況。
2、我校周邊沒有經營場所安全隱患存在。
3、我校無境內外敵對勢力、邪教組織和暴力恐怖勢力在校園滲透破壞情況。
4、我校無校園和校園周邊存在引發各類治安事件和治安案件安全隱患問題。
5、我校消防通道暢通。
6、我校無校車也無租用拼裝車、報廢車接送學生情況。
7、我校電氣、體育器材等設施設備維護正常;易燃易爆等危險物質存放規范。
8、我校無學校危房使用;我校無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
9、我校每天利用集隊、集會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有兼職法制副校長。
10、有應急預案,每期組織學生開展緊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練。
11、我校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以及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到位,認真落實國家食品衛生管理規章制度。
12、建立及執行學校安全穩定責任制和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預案篇十
今年來,我區人民調解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深入貫徹_,緊緊圍繞社會矛盾化解工作,積極探索,不斷創新,通過構建調解大網絡、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實現調解大有作為,及時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社會矛盾和不穩定因素,促進了全區社會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取得了較好成效。
一、工作成效
截止今年10月份,全區各級調解組織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925起,調處率為100%,成功調解951起,調解成功率為100%;從矛盾糾紛類型來看,婚姻家庭糾紛157件;鄰里糾紛138件;房屋宅基地糾紛86件;合同糾紛85件;生產經營糾紛89件;損害賠償糾紛92件;勞動爭議糾紛50件;征地拆遷糾紛67件;計劃生育糾紛3件;醫療糾紛30件;物業糾紛7件;村務管理糾紛4件;山林土地糾紛6件;道路交通事故糾紛56件;環境保護糾紛9件;其他糾紛46件。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構筑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大網絡
1、落實領導責任,完善保障機制。及時調整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做到了責任落實到人,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的工作格局。我區綜治委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高度重視人民調解工作,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實加強工作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層層抓落實。
2、強化基礎建設,構建大調解平臺。我區以人民調解組織為基礎,實行以層級管理為主干、屬地管理為基礎、行業管理為輔助的層級管理、屬地落實、行業指導三結合的.管理體系,建立了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縱向調解網絡,同時針對全區矛盾糾紛重點難點熱點問題,拓寬行業調解組織,切實做到哪里需要調解,人民調解網絡就延伸到那里。全區8個鄉街、16個行政村、9個管理處、45個社區和100多個轄區單位均建立人民調解委員會,建立調解小組700余個,配有基層人民調解員千余名,實現了人民調解工作在全區各工作領域、各層級的全覆蓋。
3、規范調解行為,狠抓基層基礎建設。為認真貫徹實施《人民調解法》,狠抓人民調解工作的基礎,重新規劃村級調委會規范化建設,到目前為止,規范了村級調委會的制度建設、內業卷宗管理,統一調解室,統一制度上墻,統一調解印章,統一內業資料和規范調解卷宗。
(二)開拓創新形式,推進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新發展
加強指導,確保行業調解職能更大發揮。
1、面對新形勢和新問題,我區強化人民調解工作機制,加強社會管理創新,把構建大調解格局作為維穩第一道防線,積極應對群眾反映強烈、問題比較突出的社會矛盾糾紛問題。我區共成立了以區委常委、區委政法委書記為組長的行業性糾紛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分設石鼓區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征地拆遷糾紛調解委員會、土地流轉糾紛調解委員會、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調解委員會、勞動爭議糾紛調解委員會,以實現大調解的格局,確保人民調解工作更好的開展。
2、深入探索,確保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創新發展。我區積極探索,創新機制,狠抓人民調解基礎保障措施,確保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落到實處。
一是實現人民調解工作與普法教育相結合。我區在人民調解工作中廣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不論是糾紛調解事前、事中還是事后,都把普法與法制宣傳教育放在重要位置。組織司法行政干部、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參與法律進農村、法律進社區活動,協助化解矛盾糾紛。
二是實現人民調解工作與服務經濟發展相結合。為進一步服務民營企業二次創業;的重要意義,加強涉企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積極排查化解企業內部矛盾糾紛,為民營企業二次創業;營造穩定和諧的發展環境。大力加強法律進企業;長效機制建設,著眼于實現法律進企業;從進;到駐;的轉變,進一步落實責任單位,明確工作職責,量化工作指標,不斷提升工作實效。
三是深化調解文化品牌建設。我區積極探索調解文化品牌建設,創設和諧溫馨的調解環境,提高調解質量。一方面積極投入資金,加強調解室建設,挖掘特色文化,營造調解氛圍。另一方面充分運用中華傳統文化、倫理道德與法律法規相結合的調解方式,將深厚的民間文化、博大的倫理道德和儒家思想等融入到人民調解工作中,在各司法所設立法制宣傳欄,張貼調解宣傳標語,著力打造和推行以和為貴、調為先;為主要內容的人民調解文化。
(三)強化管理模式,推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深入開展
1、完善周排查常態化。我區牢固樹立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責任;意識,并整合排查資源,建立矛盾糾紛周報告;制度,通過不斷強化制度和規范建設來保障大調解;機制的順利運行,使矛盾糾紛真正做到早排查、早預報、早調處,把矛盾糾紛的排查預警工作做實做好。
2、確保集中排查精細化。在重要節日、重要時段、重大敏感時期,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排查和集中排查,不放過任何細枝末節。
我區的人民調解工作雖然在化解矛盾糾紛上,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是:調解經費配備不足、調解員年齡偏大、調解協議及卷宗制作不夠規范等。
三、下一年工作思路
在下一年的工作里,我區將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進一步完善社會矛盾排查調處機制,妥善處理社會矛盾,全力構建和諧石鼓。
1、進一步完善大調解;工作格局。加強信息員隊伍建設,建立健全行政接邊地區聯合調解組織,逐步建立行業、社團組織、集貿市場、商品集散地、工程工地、流動人口聚居區的人民調解委員會。
2、深化拓展多元調解格局。針對我區經濟建設和城市改造過程中日趨增多的環保和物業管理糾紛,探索建立具有針對性的調委會,把人民調解機制引入到環境污染糾紛和物業管理糾紛調處中,積極參與新型矛盾糾紛的調解。拓寬人民調解的覆蓋面。
4、健全保障激勵機制。必要的經費保障是開展人民調解工作的起碼條件。要切實將調解糾紛補貼、村調解員報酬、培訓表彰獎勵等調解工作經費足額列入財政預算,把軟性規定作為硬性措施來落實,保障人民調解工作深入開展,激勵廣大調解人員積極做好調解工作,為平安和諧石鼓建設多作貢獻。